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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区外选调教师通告

发布时间:2023-03-17 22:09     浏览量:986

为了解决教师夫妻分居、照顾家庭问题,选拔优秀教师到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工作,2023年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拟选调20名区外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到红塔区学校执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共20人,其中:区外选调教师岗位一10人、区外选调教师岗位二10人。

二、选调条件和程序

(一)基本条件:区外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2020年9月至今聘用在教师岗位,近三年来年度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工作不满四年的,转正定级以来的履职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具备教师资格证,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年龄以通告发布之日起计算,正高级教师、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省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可放宽至50周岁)。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和聘用:

1.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

2.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督调查的人员、尚在处分期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其它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二)选调岗位条件和程序:详见附件1。

三、招聘工作要求

(一)整个选调期间,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选调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可随时取消其考试、调动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通告和岗位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其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请各位考生确认符合条件后再进行报名。

(三)整个选调期间如有放弃或不符合条件的,按考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公示之日后不再进行递补。考生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参加某一选调程序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参加相应程序的资格。

(四)因现工作单位及有关部门不同意报名、选调,或启动调动程序前,报考人员与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不能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五)报名后,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六)调动后,本人须服从工作安排,在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工作不少于五年;并能接受因调动引起的工资待遇、职务职称等变化情况。

未尽事宜由红塔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和商定。

咨询电话:

红塔区教育体育局:0877-2015823、13887776556(杨老师)、13708772998(李老师)

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2025135

监督电话:0877-2015348、2011516

附件: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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