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健康婺源建设,更好地支持婺源籍在外优秀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回婺服务,促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该实施方案。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范围为:
(一)婺源县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的婺源籍(且2021年12月31日前户口在婺源)临床医学专业、护理学专业和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因学习、工作原因,本人户口已迁至外地,但其父母是婺源籍(且2021年12月31日前户口在婺源)的外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配偶为婺源籍(且2021年12月31日前户口在婺源)的非婺源籍外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编在岗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三)临床医学(中医和中西医结合)专业: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护理学专业: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其他卫生专业(仅限医学检验及技术、医学影像及技术、药学或药剂学、中药学、公共卫生),3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均可在限定年龄的基础上放宽5岁。
(四)必须在外地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卫生工作满2周年(含)以上,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不受工作经历限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团圆计划”实施范围:
(一)近2年内年度考核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三)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四)参加工作以来有一年(含)以上停薪留职经历的;
(五)本人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没有解决的;
(六)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
(七)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三、选调计划名额
2022年卫健系统“团圆计划”名额为20名。全省统一招聘未招满人数经领导小组同意后作为增加数,副高职称、本县急需专业及志愿到偏远山区服务5年的优先选调。
四、组织机构
成立婺源县卫生健康系统“团圆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卫生健康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办公室主任由县卫健委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卫健委分管负责人担任。
五、工作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0日一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一5:30),逾期不受理。
2.报名地点
婺源县卫健委五楼办公室(联系人:潘贤弟,联系电话:13879349618)。
3.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人员自主申请报名,申请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结婚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地单位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婺源县卫生健康系统“团圆计划”2022年报名登记表》以及原单位现实表现和近2年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证明材料(以上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申请人对所提供的证件、证明等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资格审核。县卫健系统“团圆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再由相关成员单位组织人员共同会审(终审)。
(三)考察考核。资格审核合格人员需向县卫健系统“团圆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所在地公安、卫健部门的相关证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进行考察考核。
(四)公示。经考察考核合格的拟选调对象,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五)体检。对公示无异议后的拟选调对象,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六)调配。体检合格后,由县人社部门向调出地发函商调,原则上实行对等安排,其中2021年12月31日前已在县外城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可对应安排在有空编的县城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体调入安排方案由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县政府研究,经县政府同意后由县人社、编办、卫健等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六、工作要求
选调回婺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工作安排,服务期不得少于5年,如不服从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三年内不再纳入“团圆计划”。
七、职称聘任
选调回婺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按其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予以聘任,需晋升高一档职务的,须参加调入单位的竞聘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