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上高籍在外优秀教师因“夫妻两地分居、照顾体弱多病父母或幼小子女”等原因造成的实际困难,经研究同意,现公开选调上高籍在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根据全县公办学校教师编制空编情况,坚持“公开平等、学科配置、编制准调、择优接收、对等安置”等原则。
二、选调条件及要求
(一)选调范围
上高籍在县外公办学校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其中音乐、美术教师各不超过2名,体育教师不选调)。
(二)选调条件
1.户籍要求(须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①本人是上高户籍的;②已婚的夫妻其中一方是上高户籍的;③父母(含配偶父母)是上高户籍的;④配偶非上高籍但在上高县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本人在外地任教的;
2.年龄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计算至2023年8月31日止,下同);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名师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3.学历层次。任教学段是小学的须达到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层次学历,任教学段是初中、高中的须达到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层次学历;
4.教师资格。持有相应及以上层次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5.师德表现。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记录;
6.考核等次。近五年(2018、2019、2020、2021、2022年)年度、师德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7.业绩条件(任现职以来,须符合以下条件其中一项):①县(市、区)教育教学质量考核获奖者;②县(市、区)级及以上教学比武、优质课、展示课、公开课等比赛获得二等奖以上;③县(市、区)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或县(市、区)级及以上优秀教育工作者;④县(市、区)优秀班主任,或县(市、区)优秀德育工作者,或县(市、区)师德先进个人;⑤县(市、区)优秀党务工作者,或县(市、区)优秀共产党员;⑥教学成绩突出,在校表现优异;
8.优惠政策。为鼓励上高籍在外在编在岗优秀教师回上高任教,对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学高级教师;省级特级教师;获得设区市及以上党委、政府颁发的名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获得设区市及以上党委、政府、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教育部部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省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开辟绿色通道,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报经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直接引入。
9.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1)凡违法、违纪、违规受党纪政纪处分,师德失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被通报批评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教师;
(2)因自己重大失误或所任教班级学生在校园内因过错造成他人重伤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受处分的教师(伤害程度根据医学鉴定);
(3)未取得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的教师;
(4)入职以来,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次数认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或“未定等次”的教师;
(5)入职以来,师德考核有一次及以上次数认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教师;
(6)入职以来,因违反师德师风经查实给予书面处罚的教师;
(7)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教学、正在请长期病假(无法坚持教学,以学期为单位)、长事假(半年以上)的教师;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调动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公告、报名
1.发布公告。本方案于2023年6月在上高县人民政府网,“上高之声”“上高党建”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开发布。
2.报名地点。上高县教育体育局307办公室(上高县镜山大道11号,县教体局人事师资股)。
3.申调报名及材料。2023年6月30日前,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向县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填写《2023年选调上高籍在外优秀教师报名申请表》(详见附件1),并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包括:
(1)任教学校出具的“在编在岗、任教学段学科、近五年无违法违纪记录,年度考核、师德考核等次和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及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的证明(详见附件2);
(2)政府、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人社、教育等部门联合下达的招聘录用(安置)文件;
(3)教师试用、见习(学徒、熟练)期工资审批表和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
(4)与申请表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上姓名、学科和电话号码);
(5)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配偶单位证明等材料;
(6)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及聘任证;
(7)业务考核排名证明、教学业绩排名、所获荣誉证明;
(8)“优惠政策”须提供相关荣誉证书等。
以上材料需用档案袋按顺序装袋。
(二)资格审查
对申调报名教师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不符合条件或者材料不齐的,不接受报名;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的,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面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教师进行面试,形式为无生试讲,时间限定15分钟之内,成绩不得低于80分(满分100分)。
注: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政审考察
面试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县委宣传部、组织部,县人社、教育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选调考察组,前往考察对象所在学校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察政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意识形态等方面。考察中还要对选调资格进行复审,包括核实本人档案、身份、进入单位渠道、在编在岗情况、遵纪守法等内容。
(五)体检
根据政审考察情况,政审考察通过者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教师,取消拟调资格。
注: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须在当天上午8点前凭身份证空腹参加体检,费用自理,同时带一张与报名申报表同底的一寸彩色照片。对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结果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和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情况,确定拟选调教师名单,通过上高县人民政府网、“上高之声”“上高党建”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岗位安置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的教师按照与原所在地学校“同类、同层次”(坚持顺向流动,学校层次可就低不就高,乡镇归乡镇,城区归城区,中学归中学,小学归小学),结合“学科紧缺、编制准调”等原则进行对等安置、聘用。
六、办理调动
被选调教师接通知后于8月25日前到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委编办办理调动手续,入编后在该岗位工作时间不得少于5年。若未如期办理调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上高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5-2509530。
附件:1.2023年选调上高籍在外优秀教师报名申请表
2.同意选调报考证明
上高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