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引进优秀人才充实我县教师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怀集县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本县外选调一批怀集县籍在编在岗教师回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怀集籍在县外公办学校任教的在编在岗正式教师;怀集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配偶、子女或子女配偶为县外公办学校任教的在编在岗正式教师。
二、基本条件
(一)报名选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且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4.本科生(全日制)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至2022年7月8日止),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全日制本科毕业)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博士、博士后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
5.上一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等次以上。
6.符合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8.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者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辞退)或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
7.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职位安排
根据具体岗位需要安排到全县中小学校任教。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公告于2022年6月下旬通过怀集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huaiji.gov.cn/)或怀集教育号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现场报名。选调人员通过怀集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填写《怀集籍人员回怀工作报名表》(双面打印),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居民户口簿、资格证、《事业单位人员在编证明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于7月8日前到县教育局人事股①室报名。
(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7月份,(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人员须提供《怀集籍人员回怀工作报名表》(1式2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居民户口簿(父母(配偶)户口簿)、资格证原件(需提供复印件各3份)和《事业单位人员在编证明登记表》(原件1式3份)到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察与体检。资格审查合格或综合测试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符合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考公务员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五)办理选调有关手续。事业单位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选调人员提交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资格。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怀集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怀集县教育局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