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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4 18:03     浏览量:1507

广州市越秀区价格认证中心(挂广州市越秀区粮食管理中心、广州市越秀区信用中心牌子)是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区发展和改革局)所属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有关规定,区发展和改革局面向区内公开选调管理岗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专业技术岗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和职位说明

管理九级岗工作人员2名,主要负责根据上级下达的工作计划和信用工作的实际情况,参与拟定工作计划;负责参与协调区内各部门配合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撰写信用工作材料,参与开展区域范围内的信用宣传,参与开展信用工作调研;负责落实和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业技术八级岗工作人员1名,主要负责根据上级下达的工作计划和信用工作的实际情况,参与拟定工作计划,负责校对信用信息数据相关标准;负责信用工作相关数据统计、分析、通报;根据要求撰写信用工作材料;参与开展区域范围内的信用宣传;参与开展信用工作调研;落实和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选调范围

管理岗:截止报名时,在编、在职(岗)的广州市越秀区内工作满一年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

专业技术岗:截止报名时,在编、在职(岗)的广州市越秀区内工作满一年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通过公开选调调入事业单位后,需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三、选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六)身体健康;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xiu.gov.cn)发布公告,并通过OA系统将公告发至全区。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资料的电子版可通过OA系统发送到“区发展和改革局”账号,原件请在报名时间内交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人员核对。

2、报名材料:《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现任职务证明材料复印件、大一寸免冠蓝底彩色近照5张(其中3张贴在报名表)。

3、报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惠福东路486号6楼办公室;联系人:卢小姐,联系电话:83262265。

4、报名时间:2021年9月26日(星期日)到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

5、资格审查:由区发展和改革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统一组织,面试考官小组主要由区发展和改革局班子成员组成。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答辩的综合表现独立署名评分。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合格才能办理调动手续。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个人的特长优势、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

4、面试时间:2021年10月(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以上的,由区发展和改革局按1:1比例确定本单位的选调人选,并组织开展考察工作。考察人选在越秀区信息网公布。经考察后如无合适人选的,不再进入公示环节,该职位取消选调。

(五)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任职。

根据考察情况和面试成绩,区发展和改革局班子领导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广州市越秀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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