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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纪委县监委公开选调20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7 10:55     浏览量:1705

为进一步加强进贤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县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20名公务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县纪委县监委机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层次公务员20名,具体岗位安排由县纪委常委会根据相关规定研究决定。

二、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对象为通过公务员公开考试录用,并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在编在岗人员。

(二)选调基本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可放宽至42周岁以下(197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免笔试;

3.近两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具有两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资历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21年10月31日);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专业不限,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者从事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财政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曾经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按照有关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

3.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4.按照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尚在新录用、任职试用期和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期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2014年2月18日后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未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18日 (9: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进贤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进贤县委大楼607室)。

3.咨询电话:0791-85622280,18379404878。

(二)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与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组织部门公章);

(4)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加盖组织部门公章);

(5)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组织部门公章);

(6)近期2寸同底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填好的《报名登记表》(2份);

(7)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选交)。

四、资格审查

1.由进贤县纪委县监委与县委组织部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名者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其选调资格。

3.初步资格审查合格者请于2021年10月20日前到进贤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进贤县委大楼607室)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先面试后笔试。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

(一)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主要测试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创新应变能力、责任心和岗位匹配性等。面试时间为2021年10月23日,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文字能力。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与体检

(一)考察。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开展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具体表现,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岗位匹配性。考察过程中,将认真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对档案存在恶意涂改、造假等情形的,立即中止考察程序。

(二)体检。拟录用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自动放弃者取消录用资格。

七、调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审批、调动手续。正式录用的人员需服从组织分配,并签定连续工作五年的服务协议。选调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1.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县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等相关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县监委组织部,负责选调具体工作。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纪委县监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1-85622280,18379404878。

附件:

中共进贤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进贤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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