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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州市委政法委员会202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1 11:34     浏览量:86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法律和规定,中共高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市开展202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名额

中共高州市委政法委员会一级科员2名。

二、选调对象

高州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须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口头表达和写作能力,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敬业奉献精神、团队协作精神;

2.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3. 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 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经历和其他资格条件;

5. 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高强度工作任务;

6.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以上学士学位,年龄应在35岁以下(1987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7. 如现任职级高于选调职位职级的,须同意以职位要求的职级转任;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报名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如:在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位工作未满五年报考综合管理类职位的);

6. 参加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或参加选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选调单位的职位;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内的,或转任到新单位未满1年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公务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确定人选、公示和转任。

(一)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络或电话等形式报名。

1. 报名时间:2022年9月21日至9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 报名地址:中共高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市委大院市委1号楼305),联系电话:0668--6386305。

3. 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纸质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同时将报名材料的电子版及彩色扫描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文件名统一为“市委政法委+姓名+所在单位名称+手机号码),邮箱地址:gz6662858@126.com。

(1)《中共高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本人独立起草的综合性文稿等文字材料2篇(每篇2000字以上),可提供以本人名义发表的文章和政务信息多篇,撰写500字左右的个人简介材料;

(5)工作期间所获荣誉证书及复印件;

(6)本人近期蓝色底免冠大一寸彩色电子照片(以“姓名+身份证号”格式命名,JPG格式,300KB以下);

(7)有关任职文件复印件。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及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核

根据选调条件,通过查阅报名材料、面谈等形式对报考人员的学习经历、工作经历、文字材料、奖惩等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发放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采取密封阅卷形式评分,笔试合格线由市委政法委统一划定并在“平安高州”公众号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视疫情防控情况统筹安排。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思想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视疫情防控情况统筹安排。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确定体检对象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合格后,即列为考察对象人选,按照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谈话,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人选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等。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对象的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各方面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因选调人员政审或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工作单位不同意调出等原因导致岗位出现空缺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

按规定对拟选调人选进行公示,在“平安高州”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有影响转任情形的,依照规定取消其转任资格,并根据需要递补。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要按照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自报名之日起做好自我健康观察,每日如实进行个人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参加考试人员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在广东省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考试开考时间为准,电子、纸质同等效力),“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方可参加考试。考生需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以下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简称为次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

4. 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5. 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选调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

六、其它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调面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本着自愿诚信的原则报名,报考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资格审核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即取消资格,并通知有关单位严肃处理。

(三)报名人员不得有托人说情、打招呼等行为,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四)本次选调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各环节入围人选,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五)本次公开选调对报考者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公告由中共高州市委政法委员会负责解释,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监督,未尽事宜可向中共高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咨询。

中共高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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