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深人社发〔2018〕32号)及《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署实际工作需要,拟面向我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职员3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市建筑工务署2022年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4.思想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5.通过市、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或者授权组织的公开招聘,已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经试用期转正,可以直接聘用的我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员;
6.符合本次选调职位表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关要求
1.报考年龄
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报考学历及专业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由深圳市建筑工务署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2年9月23日-10月20日,9:00至18:00。
2.方式:
(1)现场报名: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8号深铁置业大厦11楼1110会议室,咨询电话:0755-88124321;
(2)邮件报名: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邮件至hr@szwb.sz.gov.cn。
(二)报名须提交的资料
1.《选调职员报名表》(附件3,附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个人信息汇总表》(附件4);
2.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
3.事业单位职员入职备案表复印件,事业单位职员聘用合同复印件;
4.近三年(2019-2021年)内年度考核鉴定表复印件;
5.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提供本人签名的电子版或者扫描件,打包压缩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名为“选调岗位+姓名+手机号”)或现场报名提交。
(三)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核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
本次公开选调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考试时间和地点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人选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研究确定拟考察人选,如考生放弃考察资格,选调单位可选择人员递补(按照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经上报审核后重新确定该岗位进入考察阶段人选;选调单位也可选择不递补。
五、考察、体检
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核实其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行为,或考察发现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未确定为拟选调人选的,不再另行通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调工作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疫情防控要求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做进一步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二)现任职务职级高于选调职位职级的,报考人员需提交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承诺书,按选调职位职级确定选调后职级。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由深圳市建筑工务署负责解释。
深圳市建筑工务署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