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计划及职位
中共遵义市委政策研究室机关公务员4名。详细职位见《中共遵义市委政策研究室2021年面向全市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遵义市所辖县(市、区)和县以下机关,遵义市市直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各县(市、区)和县以下机关,市直各单位从事文字工作的干部。其中:正科级年龄在 35 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副科级年龄在 32 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一级科员及以下年龄在 30 岁以下(1991年10月1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
3.政治素质高, 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
4.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反映;
5.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具备公务员或参公管理人员身份,符合基层服务年限有关规定;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含新任职试用期)。
2.按照规定未满服务期限的。如,2014年以后招录到乡镇(街道)且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公务员,其中,2018年以后新录用选调生到村任职未满2年的。
3.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内的。
6.所在单位或具备干部管理权限单位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工作年限要求,均截至报名开始当天。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1日至10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中共遵义市委政策研究室(遵义市行政办公中心1号楼A区8楼817办公室)。
(三)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如实填报《中共遵义市委政策研究室2021年面向全市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一式三份,经具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或人事部门〔县(市、区)副科级及以上干部需经县(市、区)党委〕审查同意报考,报名时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电子档提交选调单位。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公务员登记表、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转正定级表)复印件。
5.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获表彰证书复印件、工作实绩及主笔撰写材料的清单。
6.所在单位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或县(市、区)党委〕同意报考的证明(已在推荐表上盖章的不用证明)。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资格审查
遵义市委政策研究室2021年面向全市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考试。
四、笔试和面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占总分的40%。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文稿起草能力。本次笔试不单独制作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占总分的60%。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素质、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及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五、试岗
市委政研室室务会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试岗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2:1的比例研究确定试岗人员。市委政研室电话通知进入试岗人员参加试岗,试岗时间为6个月。
六、考察
试岗结束后,对试岗人员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市委政研室室务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进行差额考察(低于90分的,不进入考察环节)。
考察工作由中共遵义市委政策研究室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从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是否符合职位要求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考察。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证明材料等方式进行,综合考察是否适合选调作出考察结论,提出拟选调人选建议,经中共遵义市委政策研究室室务会会议研究后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审核。
七、体检
体检必须在市委政研室指派人员陪同下,在我市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作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因拟选调人选体检不合格而出现职位空缺情况,不再递补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与调动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经市委政研室室务会会议研究确定,在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监督
(一)严格工作纪律。选调工作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监督下进行,参加选调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党纪政纪处分。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造成考察失真失察的,选调计划取消。考察工作人员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遵义市委政策研究室2021年面向全市选调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委政研室综合科,具体负责选调工作。
本次选调工作未尽事宜,由市委政研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遵义市委政策研究室0851-28651680
监督电话:遵义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0851-28981872
中共遵义市委政研室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