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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2021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9 15:50     浏览量:143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本次拟公开选调综合管理类公务员3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一)选调范围:深圳市内各级党政机关(不含中央和省直属机关的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选调岗位:综合管理类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根据工作需要和选调人员情况,统筹安排具体工作岗位,职位表详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具有深圳市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已满试用期并完成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现任一级主任科员以下及相当层次职务职级,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科门类及代码如下:A0202应用经济学、B0201经济学类、B0203金融学类、A0301法学、B0301法学类、A0501中国语言文学、B0501中国语言文学类、A0828农业工程、B0824农业工程类、A0833城乡规划学、B081002城乡规划、B070503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A0908农业管理、A0909农业发展、A1203农业经济管理、B1203农业经济管理类、A120405土地资源管理、B120404土地资源管理,详见附件《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三)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四)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符合所在单位服务年限的要求,符合任职回避规定。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优先考虑,其中新录用街道公务员须在街道工作满5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二)按照有关规定,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形。

(四)有不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网上报名,报名者登录以下网址报名:https://sign.2eju.com。报名时间:自2021年9月27日16:00—2021年10月27日18:00。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提交以下材料(填报信息时,需同时将材料扫描以PDF文件格式上传):

1.《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需同时上传电子版及签名纸质版,附件2)。

2.近期大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报告/认证书复印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复印件材料须本人签名)。

4.任现职级文件(或任现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复印件材料须本人签名)。

5.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材料须本人签名)。

报名咨询电话:88121665。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三)笔试

笔试由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根据报名情况组织实施,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人数1:5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报名人员少于15人(选调3人*5=15),全部纳入面试范围。面试时间和地点待定。

(五)考察

根据报名人员实际情况、结合笔试及面试结果,综合考虑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局办公室牵头组织形成考察组赴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工作岗位及其职务。

(七)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四、有关说明

(一)报考相关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9月1日。

(二)被选调人员,如有弄虚作假,取消选调资格。

深圳市乡村振兴和协作交流局

2021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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