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以及省、州的有关规定,按照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年度进人计划,经黔西南州教育局党组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州考调公务员2名。为确保考调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工作实际,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调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此次考调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黔西南州教育局2022年面向全州考调公务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州教育局人事科,具体负责考调各项工作。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黔西南州教育局公开考调公务员疫情防控方案》执行。
二、考调原则
按照“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选拔方式,突出政治标准,健全考调基层优秀公务员的工作机制,着力选用熟悉基层情况、符合上级机关要求的优秀基层公务员,优化州级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
三、考调计划及职位
黔西南州教育局公务员2名,详见《黔西南州教育局2022年考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四、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1.面向黔西南州县级及以下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管理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2.依据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不参加本次考调。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报考人员在报考考调中有明确最低服务年限的,应当达到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没有明确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本级机关是指州级机关、县级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录用后在本级机关工作再调入上级或下级机关工作一段时间,重新调回本级机关工作的,在本级机关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
5.2018年以来录用的选调生须按照有关规定到村任职满2年。
6.中共党员,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7.乡科级正职或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人员。
8.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考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国家和省、州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职不满3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以上考调资格条件涉及时限要求的,计算时间均截止到报名时间第一日。
五、考调程序
考调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讨论决定、办理调动手续等流程进行。
(一)发布公告
考调工作中各环节公告在“黔西南州教育局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jyj_5135007/bmxxgkml_5135010/)上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日至11月4日,17:30止。报名截止后提交的报名材料不再审核。
2.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将需要提交的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一起压缩后,以本人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601791740@qq.com。(压缩件名称范例“姓名+手机号码”)联系电话:0859-3118902
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1.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3.《黔西南州教育局2022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5.近期正装免冠白底两寸彩色照片;6.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黔西南州教育局2022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党(委)组及所属县(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盖章。
因《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填写错误影响考调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报考。经审查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由审查人员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州教育局公章。
本次考调职位审核通过人数与考调计划数的比例最低不得低于3:1。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比例要求的,该职位考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
3.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若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
资格初审由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州教育局将在截止报名时间后的两天内完成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将以邮件回复报名邮箱。
(三)准考证发放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上午8:30-11:30。考生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要有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信和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领取。
领取地点:贵州省兴义市瑞金南路47号黔西南州教育局人事科(四楼),联系电话:0859-3118902
2.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需携带资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笔试由州教育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笔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2)笔试内容: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教育专业知识、教育法律法规和综合分析能力等。
(3)笔试时间:2022年11月12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4)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注:如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调整笔试时间的,将另行电话通知。
2.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需携带资料:(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黔西南州教育局2022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党(委)组及所属县(市)委组织部审核同意盖章(垂管单位报考人员经所在单位党<委>组及上级主管部门党<委>组审核同意盖章)原件(一式两份);(4)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5)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6)报考者现任职务职级高于所报考职位,需提供本人自愿放弃原职务职级承诺书。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3.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根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考调计划数3:1的比例以内(含3: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笔试环节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形式。面试由州教育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考官组不少于7人,原则上由部分专家、领导和负责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有关人员组成,其中外派考官不低于三分之一。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应实行回避制度。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必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原件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3.综合成绩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州教育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考察,考察对象与考调计划数的比例为1.5:1。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相同,则另行研究决定。
考察组由州教育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政治素质和个人征信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强化政治素质考察,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以及身体能否胜任考调职位等方面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查阅干部档案,按规定如实填写《贵州省干部档案任前审核登记表》,并认真核实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入口材料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表等身份材料,如实写出考察报告。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结束后,职位计划出现空缺的,根据该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考察。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或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予转任情形的视为不合格,取消考调资格。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记录或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4.经考调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能调动的其它情况。
(六)公示和审批
州教育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州教育局党组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调动人员,并在考调单位和拟调动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州教育局党组按程序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
六、纪律监督
州教育局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有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其他事项
1.考调工作中各环节公告在“黔西南州教育局网站”(http://www.qxn.gov.cn/zwgk/zfjg/zjyj_5135007/bmxxgkml_5135010/)上发布。
2.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信息表,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所填电话号码须保持畅通。如因考生未及时查阅公告或因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在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我省、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防控传播风险,营造安全健康的考试环境。
4.未尽事宜,由州教育局商州委组织部研究决定。
5.本《方案》由州教育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9-3118902(州教育局人事科)
监督电话:0859-3226960(州纪委监委派驻州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黔西南州教育局
2022年10月24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