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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人医院关于公开选调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8 20:41     浏览量:660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干部调配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转型发展需要,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促进我院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经研究决定,广东省工人医院采用公开选调方式引进人才,现面向全省医疗事业单位公开选调2名临床医学类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一、选调职位

广东省工人医院临床医学类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名。

二、单位简介

广东省工人医院(广东省工人疗养院)是广东省总工会所属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医院创办于1957年,是集医疗、教学和科研于一体的综合性医院。主要面向社会提供医疗、预防、卫生保健等社会公益服务,承担有毒有害作业以及因公负伤等项目的医治,为职工、劳动模范提供疗休养服务。

医院地处广州市长洲文化旅游风景区,占地面积约24万平方米,内设门诊、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精神科、中医科、针灸理疗科、麻醉科、检验科、放射科、功能检查科、健康体检等临床医技科室,是广州市首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广东省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广州市120急救网络医院,广东省直、广州市直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广东省人民医院战略合作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肇庆医学专科学校和广东黄埔卫生职业技术学校教学实习见习医院。

三、选调对象

广东省内符合选调条件的公益一类、二类医疗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具有临床医学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任职经历。

四、选调条件

选调对象除需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干部调配工作规定》所列基本条件和基本资格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45周岁以下(应于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临床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健康条件。

(七)具有近10年内3年以上一线医疗工作经历。

(八)具有医疗管理工作经历者优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选调后即构成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所列情形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试用期未满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情形。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至本次选调报名首日。

五、报名办法

1. 采用自愿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报名或者资料邮寄报名。

2. 自愿报名的,提交《报名表》(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加具组织人事部门意见)、个人情况简介(1500字内)。

3. 组织推荐的,按照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征求本人意见后向广东省总工会推荐,推荐材料应包括公函、《报名表》、个人情况简介(1500字内)。

4. 报名时间于2022年12月15日截止。

5. 报名及资料邮寄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长江路320号广东省工人医院人事科;联系人:许晓虹;联系电话:020-82500780。

6. 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附件:

广东省工人医院

2022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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