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选调 广东

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3 11:25     浏览量:67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现面向市内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和职位

(一)选调范围:深圳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中央、省直机关驻深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

(二)选调职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详见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参加选调的人员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二)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以上学历及本科以上学位;

(三)专业要求,详见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1月以后出生);

(五)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六)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参加选调的,需在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七)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其他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电子邮箱为bbrsc@sz.gov.cn,考生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2);

(2)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现任职务职级任职文件(或任现职干部任免审批表);

(4)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公开发表的文章,工作期间所获荣誉证书,及其他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实绩的证明材料。

请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压缩后,发送至电子邮箱bbrsc@sz.gov.cn。

(二)资格初审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通过的,统一通知参加考试。资格审核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核对,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情况综合研判,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五)考察体检

我办组成干部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考察阶段同步安排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考察、体检发现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递补。近半年内参加过公务员体检的,可直接提供体检报告。

(六)确定选调人选

综合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办理调动手续

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通知考生。报考者应当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考试前将明确疫情防控具体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条件涉及时间均截止至2022年11月1日。

(二)本公告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三)咨询电话:0755-88127525,8812819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四)本公告由中共深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考盟教育申明:凡注明“来源:考盟教育“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考盟教育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信息来源为其它出处时,仅代表原发布机构或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或构成硬性指导建议,也不代表考盟教育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