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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202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8 10:44     浏览量:454

根据工作需要,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决定面向佛山市范围内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一级科员2名,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佛山市内各级机关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完成公务员(参公)登记,下同),不含试用期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须符合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等有关规定的基本条件,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4.年龄未满30周岁;

5.公务员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较强的综合调研、文稿写作能力。

公务员登记、年龄以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选调报名首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选调: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受处分期间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4.新录用人员工作未满试用期的;

5.未满服务年限或尚未达到转任的其他限制性规定要求的;

6.选调后即构成任职回避关系的;

7.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转任的情形。

四、选调方式和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5日。

2.报名方式:

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接受报名,电子邮箱:qwzzb@gaoming.gov.cn(邮件主题:2022年选调报名+姓名+联系电话),邮件发送后请电话告知我单位(联系电话:0757-88889723)。

报名材料:①《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202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及个人签名扫描版;②《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202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名册表》(附件3)可编辑电子版;③学历及学位证(含大专、本科、研究生等各个阶段取得的所有学历学位证书);④有效身份证、户口簿;⑤现职务职级任职文件;⑥本人撰写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2-3篇,以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对不方便上传的文字材料可邮寄至高明区荷城街道文汇路6号区委组织部,并电话告知我单位,所有材料恕不退还,对个人资料一律予以保密处理)。报考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3.资格审核:根据选调条件、岗位需求及人岗匹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量选定参加考试人选并逐一通知,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考试环节。后续任一环节如发现所提供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则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二)考试。

1.面谈初试。面谈初试为资格考试,通过面谈的报考者进入笔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主要了解报考者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放弃面谈初试的报考者视为放弃本次考试。我单位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通过面谈初试的报考人员,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下一环节。

2.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笔试内容为综合文字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不予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计划选调人数与考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我单位决定是否降低比例或取消选调)。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我单位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通过笔试的报考人员,未收到通知的视为未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面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报考者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面试候考室的,视为放弃面试。面试期间对报考者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与体检。

1.考察。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高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总成绩及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由高至低按

1:2比例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依然无法确定的,重新组织面试,采用强制选择方式予以确定。考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以及面试、笔试缺考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我单位成立干部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务员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报考者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履职能力以及与职位的匹配程度、各方面资格条件的真实性、社会关系、是否存在需要回避或不得转任的情形等;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考察情况,按选调人数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转任。若因体检不合格、考生弃权出现空缺的职位,由我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与录用

对考察和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区委组织部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因考生弃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期间发现有影响转任的问题等情况出现空缺职位的,由我单位研究确定是否依次递补。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必要时,我单位将根据防疫要求适时调整考试时间。报考者应签署《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4),持“粤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体温检测正常(体温<37.3℃)后参加各项线下考试环节;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二)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考试:①“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报考者。②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③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报考者。④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者。

(三)如有最新防疫管理措施的,以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须对本人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选调过程中,我单位将对报考人员信息严格保密。

(二)报考者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密切留意公告及手机短信。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或本数。

(四)转任后,原则上在高明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中共佛山市高明区委组织部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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