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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梅州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梅州市教师发展中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9 16:46     浏览量:495

梅州市教师发展中心为梅州市教育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负责全市中小学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承担教育科研工作,开展教师专业发展研究和成果推广,以教科研成果引领教师培训,提升教师培训的专业化水平;承担教师教育信息化建设和现代化教育技术应用工作;组织开展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校(园)长等培训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省、市关于教育教研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研员队伍,进一步提升我市教研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梅州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梅州市教师发展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专职教研员和1名师资研训人员。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及《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明电〔2012〕25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相关条件的在编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者技能等条件要求。

(四)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二)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三)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且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曾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3日至11月25日止。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联系方式:

报名邮箱:jyjrsk202210@163.com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753-2180895

(四)报名材料:

1.报考人员需将准确完整填写报考人员个人信息的《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和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和职称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资料的电子文档打包压缩发送至报名邮箱:jyjrsk202210@163.com,文件名为“姓名+岗位名称(岗位代码)”。电子文档可扫描、拍照,但须确保图像清晰可见。同时,请致电单位工作人员,确保单位已经收到考生报名资料。

2.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交招聘单位统一审核。

3.报考人员经初审后,于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报名现场确认报名,逾期未到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4.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如下纸质材料:

(1)粘贴有报考人员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的《广东省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该表格需双面打印,见附件2),由本人在“本人意见”栏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另提交一张同底二寸电子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为照片名称)。

(2)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证

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从教以来业绩及有效佐证材料等相关资料原件(用于现场验证)和复印件一式七份。

5.现场确认时间视疫情情况而定,另行通知。

现场确认地点:梅州市教育路5号梅州市教育局一楼信访室

(五)领取准考证。

经报名审核合格并进入面试的人员,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招聘单位报名处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考试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评议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评议

成立评议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提交的业绩资料进行综合评议。综合评议采用实名量化方式进行,专家组量化评分结果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报考者的评议最终得分。综合评议结果报领导小组审定并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综合评议分数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第三名分数并列的一并进入),具体岗位报名不足3人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rlzyhshbzj/)和梅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meizhou.gov.cn/)公布。

(二)面试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素质及潜能等进行综合测评,具体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采取说课、答辩等方式进行。

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参加面试的考生凭本人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1.说课

(1)时间安排:备课15分钟,说课15分钟;

(2)成绩计算:按100分计算,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得分的30%计入综合成绩。

2.答辩

(1)时间安排:10分钟。

(2)成绩计算:按100分计算,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得分的20%计入综合成绩。

3.考试合格分数线

(1)说课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答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2)考生的考试总成绩=评议成绩×50%+说课成绩×30%+答辩成绩×2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如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评议、说课、答辩环节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体检按考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员,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员。

八、公示和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www.meizhou.gov.cn/zwgk/zfjg/srlzyhshbzj/)和梅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meizhou.gov.cn/)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准确选择符合报考的岗位。

2.报考人员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6.若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核环节出现没有到达、自愿放弃、条件不符等情况,以及在现场确认结束前没有将所需材料补齐的,将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二)防疫相关要求。

为做好疫情防控,确保安全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确认工作,报考人员确认前须在粤省事注册申报健康码,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及来粤方式等情况。现场确认时,报考人员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报考人员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确认现场。具体防疫措施以梅州市疫情防控部门最新要求为准。

(三)其他相关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如有违纪违规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追究责任。

3.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公告由梅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3-2180895;监督投诉电话:0753-2128403。

梅州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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