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位于广东省西部、南海之滨,粤桂琼三省几何中心。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区和北部湾经济区三大国家战略区域交汇处,区位优势明显。
新整合组建的茂名市财政运行监测中心(加挂“茂名市会计服务中心”牌子),为茂名市财政局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按财政补助一类拨付。茂名市财政运行监测中心本次面向全国选聘工作人员要求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德才兼备原则。
二、选聘岗位
茂名市财政运行监测中心公益一类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
三、选聘条件
(一)选聘对象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应聘人员须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并符合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详见《茂名市财政运行监测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4.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9 日后出生(含当天);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本人直系血亲或直系姻亲担任茂名市财政局班子成员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中央和省有关规定,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或试用期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方法和程序
采取笔试和面试择优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选聘工作程序为: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1日、22日、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规定的条件、时间、程序进行报名,应详细、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信息,准确把握选聘条件和岗位要求。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委托他人代报名的,需提供本人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签名出具的委托书。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报名地点:茂名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广东省茂名市双山三路13号大院)。
4.报名时需要提交资料:
(1)《茂名市财政运行监测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表A4双面打印)。
(2)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核验完毕退还原件,复印件A4纸复印)。
(3)报名人员现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及同意报考证明(须由单位主管部门加具同意意见并盖公章)。
5.资格审查。茂名市财政局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报名资料现场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
报考人员须按照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
2.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可凭准考证进行查询。
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筹考虑本地区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予以划定。
(三)面试
1.面试形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2.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3.入围面试对象:根据招聘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
4.面试成绩计算: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含60分)以上,成绩不达到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无法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的,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考生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由茂名市财政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进行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递补体检对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茂名市财政局按照茂名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岗位聘用要求。
(七)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mmrs.gov.cn/)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手续。选聘人员一旦聘用,需与招聘单位签订服务期不少于3年的协议,未履行服务期承诺的,则承担相应责任。
六、薪酬待遇及其他优惠
聘用人员为茂名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茂名市事业单位编制待遇。其中符合《茂名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细则》有关条件的,按照高层次人才予以认定并发放补助。
七、防疫防控要求
本次选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选聘工作组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选聘举办单位和选聘工作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防控工作。不按要求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招聘现场,视为放弃资格。报考人员须提前注册粤康码,分别于报名、笔试、面试前14天起进行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
报名、笔试、面试各阶段正常参加人员为: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报名、笔试、面试各阶段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报名、笔试、面试各阶段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所有报考人员进入选聘工作场所,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绿码、行程码、报名、笔试、面试各阶段前72小时内核酸测试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选聘:(1)考生所持的粤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其他地区的考生;(4)不能提供报名、笔试、面试各阶段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根据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选聘工作场所,报考人员应提前了解选聘工作场所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并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选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本次选聘岗位表(附件1)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设置,请自行查阅。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方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本专业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由茂名市财政局审核确定。
九、组织管理
选聘工作由茂名市财政局和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市财政局和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联系咨询电话:
茂名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0668-2860022);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668-2976950)。
茂名市财政局
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