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队伍力量,加强县纪委县监委派驻机构、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选调干部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县监委研究,决定开展修文县纪委县监委、县委巡察办202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人员)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修文县纪委县监委、县委巡察办202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人员)公告》(以下简称《选调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岗)位和数量
选调修文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一级科员3名,修文县委巡察办一级科员2名,修文县巡察信息中心管理岗位3名,详见附件1《修文县纪委县监委、县委巡察办202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人员)职(岗)位表》(以下简称《选调职(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委巡察办选调职位人员范围:全县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含参公)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县巡察信息中心选调岗位人员范围:全县范围内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含学校、医院和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党性观念强,具有良好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清正廉洁,热爱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工作;
2.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11月16日);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以《选调职(岗)位表》为准);
5.年度考核均获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年度考核因新进人员不定等次除外);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符合调动的有关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曾受到刑事处罚、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
3.受诫勉谈话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录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领导干部尚在任职试用期或提任现职不满1年的;
6.在本级机关(同一主管部门)工作未满2年的;
7.选调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新招录公务员(参公)或新聘用事业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1.未经所在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22年11月16日。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uwen.gov.cn)上发布《选调公告》,选调职(岗)位、选调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选调职(岗)位表》。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需提供资料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登录“修文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并如实填写《修文县纪委县监委、县委巡察办202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原件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录(聘)用审批表或下文录(聘)用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党委<党组>单位公章),公务员(参公)登记表(需加盖党委<党组>单位公章)1份;
5.转正审批表或转正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党委<党组>单位公章)1份;
6.工作以来历年年度考核证明复印件1份(需加盖党委<党组>单位公章);
7.近期一寸免冠正面蓝底证件照3张;
报名人员不得弄虚作假、隐瞒个人信息、伪造虚假报考材料,或者搞非组织活动,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将立即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18日9:00—17:00。
报名地点:修文县纪委县监委(修文县行政中心A区11楼1139室)
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各选调职(岗)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2:1。
报名结束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对各职(岗)位报名情况、减少选调计划数和取消的职(岗)位进行公布。
(三)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于2022年11月25日9:00至17:00期间,到修文县纪委县监委1139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笔试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时间为2022年11月26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考场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2.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巡察业务以及党建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笔试结束后,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环节成绩从高到低,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公布笔试成绩及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达到最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同一职(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与拟选调人数达不到3:1的,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但最低不得低于2:1,低于2:1的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数。
面试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及其他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选调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按笔试环节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成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各选调职(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考察对象,同一职(岗)位考生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七)考察
考察对象人数按与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考察组由2名以上中共党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德”的真实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考察组要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并再次核实考生个人资料、年度考核情况和在编在岗情况,如实写出考察材料。
考察合格者方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若考察对象自动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职(岗)位空缺,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轮。
(八)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将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纪委县监委报请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选调,待查实后再作出决定。
四、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本次选调工作由修文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全程监督,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如有违纪违规情况发生,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次选调工作需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有关事项,均通过“修文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uwen.gov.cn)发布。
参加选调人员要密切关注“修文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有关公告,按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的考试。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82322308(修文县纪委县监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851-82328906(修文县纪委县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修文县纪委县监委2022年选调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