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通化县域外人员回引渠道,集聚一批有经验、素质高、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经研究决定,拟开展2023年度通化县域外事业单位、企业人员回引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回引对象
(一)事业单位回引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人、本人父母、配偶、配偶父母有一方为通化县户籍的,域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2.本人、本人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在通化县企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或在通化县有房屋产权的,域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3.具有“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域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二)企业回引人员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人、本人父母、配偶、配偶父母有一方为通化县户籍的,有意愿回到通化县企业工作的人员。
2.本人、本人父母、配偶、配偶父母在通化县企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或在通化县有房屋产权的,有意愿回到通化县企业工作的人员。
3.具有“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在工作生产中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较高管理水平和高技能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二、资格条件
(一)事业单位回引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工作2年以上,且服务期满,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符合调转有关规定的。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6年11月以后出生)。在教育领域县级骨干及以上、卫生领域诊疗技术突出的,经联合审核,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以后出生)。
4.教育、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相应的执(职)业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职称。
5.有调转意愿的,应征得现工作单位的同意。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企业回引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热情,吃苦耐劳,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回引:
1.曾因严重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构成犯罪的。
2.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4.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不符合调转条件的其他情况。
三、回引程序
(一)事业单位人员回引程序:
1.个人申请。将附件1:《2023年度通化县域外事业单位人员回引申请表》,附件2:《2023年度通化县域外事业单位人员回引基本信息表》电子版及三分钟以内的自我介绍视频(.MP4格式)压缩到一个文件夹内,采用“机关+姓名+电话”的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thxrcb@yeah.net。
2.登记受理。通化县人才服务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并登记造册,建立通化县域外事业单位人员信息库。
3.拟定方案。根据域外人员申请情况、县内空编使用情况和实际工作需要拟定具体回引方案。
(二)企业人员回引程序:
1.个人申请。将附件3:《2023年度通化县域外企业人员回引申请表》,附件4:《2023年度通化县域外企业人员回引基本信息表》电子版及三分钟以内的自我介绍视频(.MP4格式)压缩到一个文件夹内,采用“企业+姓名+电话”的格式命名,发送至邮箱thxrcb@yeah.net。
2.登记受理。通化县人才服务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并登记造册,建立通化县域外企业人员信息库。
3.组织实施。按照个人意愿,由通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征集的企业需求情况统一组织实施。
四、其他事项
1.回引的事业单位人员纳入相应编制管理,在通化县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2.回引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级、职称等事宜,根据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3.本次申请所建立的信息库,作为通化县域外事业单位、企业人员回引的基础数据,2023年度拟回引人员在本信息库内选择。
4.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11月30日16:00。
5.本通知由通化县人才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五、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发布网站:www.tonghuaxian.gov.cn
政策咨询:通化县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5-5770837
通化县人才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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