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做优社区服务,永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拟公开选调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人数
详见《2022年永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永丰县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为稳定教体、卫健系统队伍,学校教师、卫生医务专业技术人员不参与选调。(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应经过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或政策性安置。)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参加工作满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等次(村官和三支一扶服务期不能计算为工作年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的;
6.新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8.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 40周岁以下是指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的。“工作经历”年限计算采取周年计算法,“3年以上”即2019年10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
三、选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
3.报名所需材料:
(2)报名人员近期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
(3)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和县城市社区管委会负责,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考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及选调资格。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本次考试开考比例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分值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2022年11月27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入闱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选调人数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详见面试准考证。
(四)体检和考察
1.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如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组织人事部门会同选调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当选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确定考察人选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3.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放弃选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若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永丰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报县政府批复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配手续。
四、疫情防控特别提示
1.应试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到考点大门口,凭准考证及身份证排队进行扫码测体温(来自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发生的地区的应试人员必须按照永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完成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要求后,方可参加笔试)。体温正常的,且“赣通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由指定路线进入考场区域。等候时,要求每位人员保持间隔为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应试人员入考场前,经测量体温登记后还必须同时出示考试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考试证件,在核对身份证件时,应试人员应摘下口罩,并尽量缩短时间,以便工作人员确认是否为其本人,应试人员考试当天应全程戴口罩。
3.应试人员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应试人员之间相隔1.5米以上,全程不得扎堆聚集,考试结束后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4.考场走廊外设置应试人员物品放置处,集中存放应试人员物品和手机,杜绝应试人员将个人物品带入考场,防范因应试人员个人物品带来的感染风险。
5.考试结束后经测量体温登记后,应试人员应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按照指定路线有序离场,应试人员有序分批次离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6.在进入考点大门时,如遇应试人员发热的、“赣通码”扫码为黄码及红码的、不戴口罩的、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的,禁止进入考点校门,并直接劝离。
7.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如体温连续三次测量≥37.3℃以上,将被迅速转移到隔离考场区域并及时拨打120求助。
未尽事宜请致电咨询:
永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0796-2511709
永丰县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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