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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永丰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6 13:54     浏览量:534

为优化县直单位公务员队伍结构,充实人员力量,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开展2022年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具体职位详见《2022年度永丰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职位中的专业分类参照《江西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条件设置指导目录》。

二、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报考范围

永丰县在编在岗已登记备案的科以下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连续2年及以上公务员法实施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0月31日,含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

除应符合在本级机关或现工作单位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外,还须在现工作单位连续工作1年以上。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9.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比如,30周岁以下指199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永丰县委组织部干部办(县行政中心837室)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1个岗位,不需交纳报名费。凡报名人员,须持以下资料现场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同时,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永丰县县直单位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

(2)报名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5)报名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主要审核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条件不符合的,一律取消其公开选调资格。对故意隐瞒资格条件和身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分值各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2,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相应调减或取消选调计划。对未达到开考比例岗位的报考考生,将通过电话通知,可在11月24日下午5:30前到现场改报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选调岗位。

笔试时间:2022年11月27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各选调岗位选调人数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三)考察和体检

1.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选调岗位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考察工作由组织部门会同选调单位组织实施。

当选调职位出现无人可递补、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确定考察人选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2)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其中合成后的考试总成绩排名该职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结束后,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

2.体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考生放弃选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考生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若考生合成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确定人选和公示。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选在永丰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有问题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3.如选调单位有试用期要求的,按选调单位要求办理。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行政关系和工资关系。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执行和维护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确保公开选调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2.严格执行全县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

3.对公开选调工作中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4.县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进行监督。

职位咨询电话:具体见附件1(直接联系选调单位)

政策咨询电话:0796-2513096

中共永丰县委组织部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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