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充实社区工作力量,统筹作好疫情防控工作,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0名社区工作者从事核酸检测采样工作。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要求
1.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0日期间出生)。
2.学历、专业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其他要求:聘用人员在忻府区有固定住所。
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在处分期间的;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其他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考试采用邮箱报名方式进行,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2022年12月2日12:00
(二)报名方式
邮箱地址:xfqzfgmbmyx@163.com
(三)填写《忻府区2022年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将报名表及以下照片材料发送指定邮箱)
1.本人二代身份证照片;
2.毕业证;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4.一寸红底照片。
(四)资格审核和结果查询
1.审核时间:
即报即审截至2022年12月2日12:00
2.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由中共忻府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负责资格审核的工作人员要及时认真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未通过审核的,应准确说明理由;对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资料补充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12:00。
3.应聘人员资料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中,请考生保证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凡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以上流程如有变化,以公告通知为准。
三、聘用
本次招聘不考试不面试,资格审核合格者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为聘用人员,30岁以下全日制本科和共产党员优先(不受报名先后顺序限制)。确定为聘用人员后与忻州市忻府区城投汇正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两年,合同期满后依实际情况可续签合同。疫情期间聘用人员一经录用,即刻参加集中培训,实行闭环管理。参与核酸采集等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后转为社区工作人员。
四、报酬待遇
聘用人员报酬列入区财政预算,按忻府区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标准执行(含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女性生育保险)。
五、疫情防控
应聘者要充分认识我区疫情防控形势,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凡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信息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六、咨询电话:13303505065
中共忻府区委组织部
忻州市忻府区人社局
忻州市忻府区防控办
2022年12月1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