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健全和完善网格员队伍,推进网格服务管理精细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全市“全科网格”相关文件的通知》(临市政法发〔2022〕18号)和《大宁县关于进一步深化网格化服务管理的实施方案》(大平安组〔2021〕9号)文件精神,建立一支高素质网格员队伍,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社区专职网格员,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因地制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聘用、德才兼备的原则实施本次招聘工作。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大宁县昕水镇社区专职网格员6名,其中:幸福社区2名、向阳社区2名、宁源社区1名、昕荣社区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责任心强;
3.具有奉献精神,热爱公益事业,热爱社区工作;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二)自身条件
1.专职网格员应具有应聘岗位所在社区常住户口或者长期居住证明;
2.熟悉社区实际情况,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善于开展社区工作;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要求: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8年1月以后出生);
5.中共党员、退役军人、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熟悉网格工作的人员条件可适当放宽;
6.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和智能手机,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固定工作收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选聘为网格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9:00至2023年3月31日17:00
2.报名地点:
幸福社区 联系人:白雪花 15834140813
向阳社区 联系人:苏云霞 13133265420
宁源社区 联系人:白 铭 13834338538
昕荣社区 联系人:冯元宏 15135313999
3.报名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非本社区户籍人员提供所在社区出具的长期居住证明及近三个月(2023年1月至3月)水电燃气缴费凭证;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个人征信证明(人民银行大宁支行自行打印);
(6)无犯罪记录证明(关注微信“山西公安”公众号,自行打印);
(7)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取得社会工作师或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者、未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
(8)《大宁县社区专职网格员招聘报名表》一式三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红底照片4张。
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证件及复印件现场查看,留存复印件。
4.资格复审:
大宁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对昕水镇提交的报名人员相关资料进行复审,对最终确定参加考试人员予以公示并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及录取
考试分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公开考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依据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名,等额确定拟聘用对象(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名)。
1.笔试。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不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基层党建、基层社会治理、全科网格知识、矛盾调解、法律常识等政策法规的综合分析、理解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笔试考试范围包括社区网格员应知应会题库(500题)。总分值为100分,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5分钟,主要测试应试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和发展潜力。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和“大宁政法”微信公众号。
(三)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统一组织进行常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大宁县人民政府网和“大宁政法”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拟聘用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一经查实,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五、工作补助及工作地点
1.基本补助:1130元/月(以政策标准为准);
2.绩效考核:500元/月;
3.工作地点:应聘者所在社区。
六、考核管理
社区专职网格员的管理考核,按照《大宁县网格员管理考核办法(试行)》,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把关,严格考核,真正建立一支思想过硬、工作负责、责任心强、群众信任的网格员队伍。对连续二个月、累计三个月不能完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不服从管理、有重大过失、严重违纪违法、徇私舞弊等,依法依规予以解聘。
中共大宁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