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道综合保障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道综合服务中心系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华乐街道办事处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相关规定,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道综合保障中心共面向全区区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职位和职位说明
(一)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道综合服务中心九级职员2名:负责劳动保障就业管理、医疗保障及经济核查管理、政务及行政工作管理及社群文化管理等工作。
(二)广州市越秀区华乐街道综合保障中心九级职员2名:负责外勤工作管理、内勤工作管理、涉外工作管理、前台业务管理、融合服务及劳动保障监督等工作。
二、选调范围
截止报名时,在编、在职(岗)的广州市越秀区内工作满一年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管理及专技岗位工作人员。通过公开选调调入事业单位后,需按新单位岗位及职务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等相关待遇。
三、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勤奋敬业,品行端正,工作能力强;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0月12日以后出生);
4.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试用、见习期除外);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要求熟练使用计算机,具备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及沟通协调能力;
7.身体健康;
8.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在“越秀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xiu.gov.cn)发布公告,并通过“OA”系统将公告发至全区各单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报名资料的电子版可通过OA系统发送到“华乐街”账号,原件请在报名时间内交华乐街党建办工作人员核对。
2.报名材料:《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华乐街道办事处属下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现任职务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档案中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非档案材料缺失原因,档案中考核表少于三年的,按照实有考核表提供),大一寸免冠蓝底彩色近照5张(其中3张贴在报名表)。
3.报名地点:越秀区麓苑路49号二楼党建办,联系人及电话:危建辉,联系电话:83591030。
4.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0月29日。
5.资格审查:由华乐街办事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由华乐街统一组织。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面试合格才能办理调动手续。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个人的特长优势、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专业知识等方面对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
3、面试由华乐街统一组织,面试考官小组主要由华乐街班子成员组成。每位考官根据考生答辩的综合表现独立署名评分。面试地点设在街道办事处。
4、面试时间:2021年11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以上的,由华乐街按1:1比例确定本单位的选调人选,并组织开展考察工作。考察人选在越秀区信息网公布。经考察后如无合适人选的,不再进入公示环节,该职位取消选调。
(五)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任职
根据考察情况和面试成绩,华乐街班子领导集体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组织纪律
选调人选在选调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选调资格:托人说情打招呼的;原单位不同意调出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选调资格的;考察不合格的。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华乐街道办事处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