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落实团中央《关于推进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及《方山县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工作力量,拓宽团的工作骨干来源渠道,同时为优秀在校大学生搭建发挥智慧才干、参与社会治理的平台,共青团方山县委决定启动优秀在校大学生到乡镇团委、社区团(工)委兼任副书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要求,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构建在校大学生参与基层治理的良好格局,组织动员大学生成为创新社会治理、培育新兴动能的重要力量。
二、选拔计划
公开选拔方山籍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兼任我县各乡镇、社区团(工)委副书记,兼职时间为1年(2023年2月——2024年2月),寒暑假期间需协助乡镇、社区团(工)委书记开展共青团工作;在校期间需配合所在社区做好相关工作,促进校地合作。
三、报名条件
(一)方山籍全日制在读大学生(含研究生);
(二)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三)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中共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先列入选拔对象;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综合能力强,工作有激情,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五)符合以下条件的优先:在校(院)团委、学生会任职优先。
四、报名程序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于2023年2月11日——2023年2月17日,自行下载打印《》(附件1),将报名表电子版和相关佐证材料(党员或团员证明、学生证及在校相关荣誉)扫描或拍照图片,采用压缩包的方式发送至团县委邮箱(2103615929@qq.com),邮件的主题命名为“意向乡镇、社区+姓名+联系方式+学校名称”。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入选名单将在共青团方山县委员会官方微信公众号“方山青年”上发布,之后各乡镇、社区进行相关面试。
五、相关要求
(一)选拔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不会以任何名义向报名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二)兼职人员不在兼任单位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兼职期间因工作产生的费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由用人单位实报实销。
(三)兼职期满后,由团县委和各乡镇、社区乡镇共同出具工作鉴定。
联系电话:0358-6022033
联系地址:方山县工会一层团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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