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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湄潭县委办公室关于选调县机要保密技术检查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3-04-04 20:19     浏览量:957

为进一步加强中共湄潭县委办公室队伍建设,充实人员力量,结合工作需要和编制空缺情况,按事业单位选调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经中共湄潭县委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数量

选调县机要保密技术检查中心工作人员1名(事业编制)。

二、选调范围和方式

本次选调在湄潭县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调。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选调。考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50%,面试占50%。按职位选调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笔试、面试及总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仅作为进入考察环节的依据。

三、选调的资格条件

(一)被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有较强的文字功底,领导好评,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且截止报名时,在现单位工作满1年;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选调的情况

1.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以及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四、选调程序与办法

按照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适应的原则,公开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4月14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提交资料:

(1)《中共湄潭县委办公室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报名时提供原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明复印件;

(4)个人干部身份证明材料(事业人员聘用审批表)复印件;

(5)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3.报名地点:湄潭县行政中心A区4楼县委办办公室。联系人:朱莹(18208478115)。

4.本次选调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数不足3人将取消本次选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始终,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报初审结果。

(三)测试

1.笔试:笔试成绩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后按选调计划数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不足10人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生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写作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面试成绩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面试通常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水平、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临场应变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和水平。

报考者的总成绩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职位选调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第三名有并列者,同时进行考察。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敬业精神、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照考察对象档案、相关信息和材料进行复查,对资格复查不符合要求,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察对象自动放弃入围考核资格的,必须在考察前一天向考核组提交由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

(五)体检

考察对象均需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察对象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确定选调人选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综合确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

在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问题的,进入试用期(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试用不合格,将不予以办理手续,并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从进入考察人选中另行确定试用人选或另行组织选调工作。

(八)办理调入手续

试用合格人选,经县委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按县人事调动程序和要求办理调入手续。

县委办成立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未尽事宜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和负责解释。联系人:朱莹  联系电话:0851-24255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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