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人才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以及报我院获批的《中医药信息研究所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公开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现采取公开竞聘的形式,面向中国中医科学院公开选聘“所长特聘助理”。
一、选聘岗位、数量及范围
选聘岗位名称: 所长特聘助理。
选聘岗位数量:2个 。
选聘范围:面向全院在编职工。
二、岗位职责和聘期考核目标
(一)岗位职责
岗位1.按照中国中医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中医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创新能力提升专项试点实施方案》(中科科〔2022〕204号)”的通知要求,协助筹备以中医药信息学特色学科创新体系优化为核心的创新能力提升专项方案,促进人工智能技术与中医药知识资源建设与服务深度融合;协助推动信息所与国内、国际知名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开展实质性合作,完善学科平台。
岗位2.协助开展中医药信息研究所数据分级分类管理,保障数据安全;协助建立数据相关制度体系和共享机制,促进数据资源合理共享和有效利用。
(二)聘期考核目标
岗位1.完成学科创新能力提升专项实施方案的制定,并通过中国中医科学院的认定;建立至少1个实质性合作的中外联合实验室或者产学研合作平台,以成果转化能力或国际国内影响力为认定标准。
岗位2.完成中医药信息研究所数据资源元数据目录的建立,实现数据分级分类管理与保护;完成数据管理制度体系、共享机制的建立,形成数据合理共享和有效利用的典型模式。
三、竞聘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热爱中医药事业,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身心健康。
(二)任职资格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如获批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课题)、国家级人才项目(称号)、获得国家级成果奖励等,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5年以上中医药信息学或数据安全相关工作经历,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者2年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科研水平获得同行专家认可,有望成为学科领域优秀拔尖人才。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竞聘人填写《信息研究所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竞聘登记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到人事处邮箱:rs@mail.cintcm.ac.cn,纸质版交至人事处。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12日,逾期不予报名。
按照竞聘条件和任职资格,从政治素质、岗位匹配和业绩评价等方面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综合评议
采取公开竞聘的形式。组成面试专家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聘人员进行面试,竞聘人员陈述工作情况、已取得的成绩、对竞聘岗位的认识以及工作设想。得票率超过二分之一的竞聘人通过面试。
六、组织考察
中医药信息研究所人事处根据面试结果,提出考察对象,在所党委领导下,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提交所党委会议审定后组织考察。名单在中医药信息研究所前后楼公告栏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公布。
一般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听取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方式,形成考察材料。
七、讨论决定
所领导班子对考察情况进行讨论并经所党委审议,经充分讨论研究后决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一定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聘期与待遇
(一)实行聘期制管理,聘期2年,每年考核,动态管理,并明确写入协议。
(二)特聘助理岗位无行政级别,不占领导职数,作为业务管理岗位进行管理,列席所长办公会,协助所长负责专项工作或任务。中医药信息研究所人员原有待遇及来源保持不变。外单位受聘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基本工资、央保、社保、公积金、医疗等保留在原单位,中医药信息研究所负责其绩效工资。
(三)受聘人员聘期考核,由所人事处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院人事处参与,以聘任协议为依据,实行年度考核,侧重考核聘期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期满考核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完成。考核合格者根据重点专项工作和任务需要可续聘并给予一定的奖励。不合格者不再续聘。特别优秀的与干部选任衔接。
(四)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解除聘任协议: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3.违背科研诚信、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等违规行为;
4.严重失职,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5.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协议及职责;
6.聘用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协议变更达成一致。
十、纪律要求
(1)竞聘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任用资格。
(2)为加强对竞聘工作的监督,设立监督电话:64089581 (纪检监察审计室)。
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药信息研究所人事处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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