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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公开选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22 17:31     浏览量:793

根据中国中医科学院人才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以及上报中国中医科学院获批的《研究生院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公开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现采取公开竞聘的形式,面向中国中医科学院公开选聘“院长特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与数量

选聘岗位名称:院长特聘助理。

选聘岗位数量:1-2个。

选聘范围:面向全院在编职工。

二、岗位职责和聘期考核目标

(一)岗位职责

协助完成中国中医科学院大学校园建设与内涵建设工作,协助完成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的组织建设工作。

(二)聘期考核目标

1.中国中医科学院大学校园建设工作基本完成。

2.协助开展中国中医科学院大学内涵建设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3.协助完成中国中医药联合研究生院的建设运行、组织管理工作。

三、竞聘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热爱中医药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组织管理能力;身心健康。

(二)任职资格

1.一般应当具有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既往具有大学建设等相关工作经验可以适当放宽。

2.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能力,能够完成领导和上级交办的任务并得到相应认可。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如获批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课题)、国家级人才项目(称号)、获得国家级成果奖励或既往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等,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竞聘人填写《研究生院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竞聘登记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gzykxyyjsy@126.com,纸质版交至研究生院行政办公室文老师处(大白楼724室)。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24:00,逾期不予接受报名。

按照竞聘条件和任职资格,从政治素质、岗位匹配和业绩评价等方面对竞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五、综合评议

采取公开竞聘的形式。组成面试专家组,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竞聘人员进行面试,由竞聘人员陈述工作情况、已取得的成绩、对竞聘岗位的认识以及工作设想。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二的竞聘人员进入组织考察。

六、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评议结果,提出考察对象,在党总支领导下,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提交研究生院党总支会议审定后组织考察。名单在研究生院公示栏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公布。

一般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听取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等方式,形成考察材料。

七、讨论决定

研究生院领导班子对考察情况进行讨论并经党总支审议,经充分讨论研究后决定拟聘人员。

八、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聘期与待遇

(一)实行聘期制管理,聘期两年,每年考核,动态管理,并明确写入协议。

(二)特聘助理岗位无行政级别。不占领导职数,作为业务管理岗位进行管理,列席院长办公会,协助院领导负责专项工作或任务。研究生院院内职工原有待遇及来源保持不变。外单位受聘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基本工资、央保、社保、公积金、医疗等保留在原单位,研究生院负责其绩效工资。

(三)受聘人员聘期考核,在院人事处的参与指导下,由行政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以聘任协议为依据,实行年度考核,侧重考核聘期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期满考核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内完成。

考核合格者根据重点专项工作和任务需要可续聘并给予一定的奖励。不合格者不再续聘。特别优秀的与干部选任衔接。

(四)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解除聘任协议: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

3.违背科研诚信、师德师风、医德医风等违规行为;

4.严重失职,对单位造成重大损失;

5.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行协议区职责;

6.聘用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协议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协议变更达成一致。

十、纪律与监督

(一)竞聘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任用资格。

(二)为加强对竞聘工作的监督, 特设立监督电话:010-64089178(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

十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文老师

联系电话:010-64089175

附件:研究生院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竞聘登记表

中国中医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3年4月19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附件-研究生院优秀青年人才特聘岗位竞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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