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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3年选调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7 18:44     浏览量:54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有关规定,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决定面向全市选调3名公务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职位

面向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中央、省直机关驻深单位)选调3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在编在岗公务员,统筹安排在机关相关部门工作,详见《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2023年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选调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二)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现任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含相当层次)须在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四)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参加选调的,需在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五)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具有其他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基本程序

(一)公开报名。

1.将以下材料以“姓名+手机号码”为主题发送至电子邮箱rsc@szrd.gov.cn。(1)报名表电子版和签名扫描件(见附件2);(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任现职文件扫描件,归国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3)近期蓝底证件照;(4)工作期间所获荣誉的相关证明材料(非必须);(5)近三年本人执笔的综合文稿材料(非必须,资格初审期间参考)。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对选调如有疑问请直接将问题连同本人联系方式发送至报名邮箱,工作人员会专门进行解答。

(二)资格初审。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择优确定入围综合分析研判人员名单(未收到通知即未进入考核环节,不另行通知)。

(三)综合分析研判。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事宜另行通知。

(四)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综合分析研判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五)组织考察。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同时对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核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

(六)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要求办理调入手续。

四、其他

(一)本次选调公务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报名公告及相关资料下载地址: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www.szrd.gov.cn)——通知公告栏。

本公告由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解释。

附件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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