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基层组织工作,充实社区工作队伍力量,建强社区党组织,根据《麻江县“五化”推进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麻党办发〔2022〕31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杏山街道党工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群英社区党总支副书记人选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自愿报名、双向选择、择优录用”的原则,公开选拔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公开选拔岗位及人数
群英社区党总支副书记,1人。
三、选拔条件
(一)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人员,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男女不限,高中(中职、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初中学历),中共党员,正式党员党龄满一年以上,要求年龄18-45周岁(1978年5月至2005年5月),户籍在所辖社区或在所辖社区居住1年以上者优先。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在社区的路线方针政策。
3.道德品行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正派、处事公道、作风民主,在党员群众中威信高、口碑好。
4.思想作风好,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工作中的困难、矛盾和问题不回避、能担当。
5.奉献精神好,有志于扎根基层,安身安心安业,甘于奉献、苦干实干。
6.学习能力强,能够与时俱进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学习必备知识技能,具备一定政策水平。
7.带富能力强,能够立足实际,团结带领群众想办法、找出路,大力发展产业,不断创造美好生活。
8.组织能力强,能够相信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把群众组织起来,推动各项事业发展。
9.法律意识强,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和各项法律法规,带头执行社区内各项制度规定,依法办事、清正廉洁。
10.服务意识强,对群众充满感情、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上,善于做群众工作,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全力维护集体和群众利益,带领群众创造美好生活。
11.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健康条件。
(二)有以下行为的不受理报名:
1.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多数党员、群众不支持、不认可、不拥护的。
2.违反法律法规,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
4.违反党规党纪和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正在被审查调查(立案侦查)的。
5.近3年内被评议为不合格党员且被劝退、除名的,或者仍在限期改正的。
6.参与邪教、非法宗教组织及其活动的。
7.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
8.涉及“村霸”、涉黑涉恶的,或者利用家族势力、宗族势力甚至黑恶势力等干扰村(居)务的。
9.不符合公开选拔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10.其他不适宜公开选拔任用的人员。
四、公开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严格按照报名登记、资格审查、考核面试、政审、体检、任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4日至 2023年5月1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杏山街道办事处二楼党政办公室,
联系人:蒙光春,联系电话:2622877。
4.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基本情况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同底版彩色一寸免冠照片2张;
(3)学历证书复印件;
(4)符合优先录取对象的须提供对应印证资料。
(二)资格审查
杏山街道党工委 2023年5月11日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统一在杏山街道办事处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3天,并设立举报电话,对提出异议的及时调查核实,确保公平、公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杏山街道党工委组织进行面试。
(三)考核面试
1.时间:2023年5月16日(暂定)。
2.地点:群英社区一楼会议室。
3.成绩公示:按成绩高低确定拟用人员后在县政府网站和杏山街道办事处党务政务公开栏公示5天。
(四)政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杏山街道党工委对面试第一名进行政治审查,政审合格者进入体检。如出现政审不合格,将按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进行政审。
(五)体检
用人单位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标准),费用自己负责,体检合格者作为拟任用人选。
(六)任用
对确定的拟任用人选,由杏山街道党工委按照有关规定推荐为社区党支部副书记候选人,入职后通过相关程序选举担任群英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五、工资待遇、管理方式和工作职责
(一)工资待遇:工资由“职务薪酬+级别薪酬+绩效工资+学历津贴+职业资格津贴”组成,具体如下:
1.职务薪酬:887元/月,实行按月发放。
2.级别薪酬:级别薪酬=基础级别薪酬×岗位系数,第一年为1758.4元/月,以后根据任职年数递增。
3.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00元/月,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本人年终考核结果确定。
4.学历津贴。博士研究生800元/月,硕士研究生700元/月,大学本科学历600元/月,大专学历500元/月,高中(中职)400元/月,初中335元/月,按月发放。
5.职业资格津贴。获得高级社会工作师每月津贴不低于700元,社会工作师每月津贴不低于400元,助理社会工作师每月津贴不低于200元。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代缴基本养老保险、人身意外险、合作医疗险。
(二)管理方式:由杏山街道党工委按“员额制”、和“社区工作者”进行管理考核。
(三)工作职责:1.协助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开展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各项工作;2.认真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3.加强对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4.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公告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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