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及编制空缺情况,经中共商南县委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为县委巡察机构和县纪委监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本次选调工作人员共4名,具体为:县委巡察机构1名,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3名。
二、选调范围
在全县党政机关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中选调。
三、报名资格及条件
报名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忠诚党的事业,作风正派,品德优良。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财会、审计专业优先录用。
3.年龄在36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5月1日之后出生人员),同时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具有胜任选调岗位的能力素质,热爱选调岗位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商南党员之家微信公众号、商南纪检监察网公开发布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0日。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1日8:00至5月12日18:00前完成报名。
2.报名地点:商南县纪委组织部办公室(县纪委二楼)。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提交以下材料:
(1)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推荐审核盖章的《商南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2)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印章);
(3)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4)2019-2021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
(5)近期免冠1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含电子版)。
(三)资格审查
2023年5月13日,由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根据选调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确认其笔试资格。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统一笔试的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组织统一考试。资格审查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缩减该职位选调人数或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取消的职位中已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报考者,由选调机关通知其在5月14日上午12:00前改报其他职位。
(四)素质测试
素质测试分笔试和面试。5月16日至20日,统一组织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治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员与选调名额的比例为2:1。素质测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笔试、面试时间以公告和电话通知为准。
(五)体检、考察
2023年5月26日前,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织体检和考察。根据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出现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者,组成专门考察组,对拟选调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发现有不适宜录用情形形成的岗位缺额,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商南县党员之家微信公众号、商南纪检监察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县委组织部下发选调通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影响选调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再进行递补。
3.选调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行政关系不转,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五、注意事项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商南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商南县委组织部公务员一股负责解释。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
3.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被推荐和自荐人选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4.商南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对选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受理有关选调工作的投诉举报,监督电话:12380。
联系人:丰青霞 0914-6376279
吴 娟 18791997058
附件:《商南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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