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结合巴南区教育事业单位教师队伍实际,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遴选一批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遴选教师25名,具体遴选岗位见《重庆市巴南区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岗位一览表(第二批)》(附件1)。
三、报名人员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全国范围内(巴南区除外)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不含职员和工勤人员)。
(二)报名人员条件
报名人员需具备全部基本条件,并同时具备业绩条件之一:
1.基本条件(需全部具备)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无师德不良记录。
(2)取得本科以上学历。
(3)取得相应层次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符合本公告中“业绩条件”第一条或第二条,或符合第三条且取得高级教师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6)从事现学科岗位工作满5学年以上(含2022-2023学年)。所报学科要求与原学校任教学科相同。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很好地处理工作生活中发生的各种情况。
(8)具备国家规定的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9)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其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学校领导干部所在的学校岗位。
2.业绩条件(取得以下条件之一)
(1)省级(或直辖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名师、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教师,或省级(或直辖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技术能手,或省级(或直辖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教育系统中青年专家。
(2)获省级(或直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赛课或编制在普通高等院校的教师参加本校的赛课(或技能大赛)获二等奖以上,或指导(辅导)学生参加省级(或直辖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一等奖以上,或获省级(或直辖市级)政府颁发的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以上的主持人。
(3)获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赛课(或技能大赛)一等奖。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巴南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职人员,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进入拟录(聘)用公示环节的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国家规定或单位约定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医学)生。
(四)工作经历计算
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按照“学年”计算。
(五)年龄计算
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如“40周岁以下”,即1982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六)毕业(学位)证书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
(七)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本科以上学历,均含本科,以此类推。
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特别提醒:本次遴选各环节时间安排如有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官网“人事招考”专栏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提交报考申请。本次遴选实行现场报名,考生应对照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重庆市巴南区2023年公开遴选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于2023年5月22日9:00—17:00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现学科岗位工作满5学年证明、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至巴南区教师进修学校(地址:重庆市巴南区莲花街道黄溪口7号)现场报名,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对考生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领取准考证。报考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到“业绩条件”第一条或第二条的可放宽为1: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或取消该遴选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会同遴选单位商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
五、面试考核
面试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共同组织实施,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并关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因应参加面试考生主动放弃或迟到等因素导致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低于2:1的,按计划继续组织实施面试。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暂定2023年5月27日,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核方式
本次面试考核的方式有讲课(时间15分钟)、实作考核(不少于15分钟,具体考试时间根据学科特点现场公布),各项目分值均为100分。幼儿教师面试考核方式为讲课和实作考核,其余岗位面试考核方式为讲课。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 幼儿教师岗位:
考核总成绩=讲课成绩×50%+实作考核成绩×50%
2.其余岗位:
考核总成绩=讲课成绩
3.考核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考核总成绩未达到8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面试考核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专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相关事宜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拟遴选岗位名额,根据报考的学校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1:1等额确定。若面试考核成绩出现并列则当场加试讲课,以加试成绩高者为体检人员。
体检由巴南区人力社保局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遴选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巴南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按体检规定和程序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二)考察
考察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会同遴选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聘用、工作经历及最低服务期等情况,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
考察中发现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
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给遴选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果应及时通报考察对象。
考察人选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对拒不配合的,可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是否从参加面试人员中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会同遴选单位研究决定。需递补的,可按报考同一学校和岗位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原则上不超过两轮。
对事业单位遴选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遴选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七、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教师资格、考核成绩以及岗位遴选条件所要求的其他应公示事项。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该岗位不再递补。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由遴选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服务期限承诺书。要求其在聘用学校服务期至少5年,未满服务期解除聘用合同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按聘用合同支付违约金。
遴选单位需根据本单位岗位的余额情况重新确定受聘人员的岗位等级,按受聘人员新聘用的岗位层级确定工资待遇。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遴选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开遴选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九、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以及《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存疑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遴选流程或聘用。经核实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已完成办理人事关系转聘手续的,人事关系应按规定退回原单位。
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遴选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材料,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遴选)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按规定给予处分。
十、其他
(一)本公告由巴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南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咨询电话:023-66232931;联系人:许老师
(三)参加报名、面试等环节的考生,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自觉佩戴口罩。在报名初审通过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因电话通讯不畅,影响后续环节的,责任一律由考生自行承担。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