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作需要,青原区行政服务中心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科级以下人员(2006年1月1日以后不是通过公开招考或政策性安置进入事业单位的除外)。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内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二、选调程序
1.报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青原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由本人现场报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历证明、年度考核证明),提供一张1寸免冠照片。报名地点:青原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科,联系电话:0796—7030865,联系人:徐赣君。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1日至10月2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
2.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报名者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报名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
3.考试。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选调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笔试时间:10月30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准考证(10月29日领准考证)。
4.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考察人数与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成绩排名相同的,均进入考察)。
5.体检。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区人民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6.公示。根据考察情况,经青原区行政服务中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7.调动。公示无异议或结果不影响选调的,办理调动手续。
三、相关事宜
(一)参加选调人员要密切关注青原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有关疫情内容,并按省、市、区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考试。
(二)本公告由青原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6—7030865。
特此公告!
青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原区行政服务中心
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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