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及时解决残疾人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残疾人提供优质的社会保障服务,促进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有关文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取残疾人专职委员。
二、招聘职位和人数
残疾人专职委员12名,详见下表:
所属单位 | 招聘人数 | 备注 |
街道办 | 1 | |
郝家桥镇 | 1 | |
崇兴镇 | 1 | |
梧桐树乡 | 1 | |
白土岗乡 | 1 | |
东塔镇 | 1 | |
临河镇 | 1 | |
马家滩镇 | 1 | |
社区残协 | 4 | |
合计 | 12 |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灵武户籍,持有二代或三代残疾人证的二级、三级、四级残疾人;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3年11月15日及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素质好,具备良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热心为残疾人服务,热爱残疾人事业。
4.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会使用Word、Excel等软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不符合招聘对象、招聘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
7.正在履行劳动合同且无法及时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
2.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如学历在本科及以上需提供在学信网上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
3.近期半身两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一寸照片5张;
4.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灵武市公开招聘残疾人专职委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报名,地址为灵武市西平东路东苑小区北门东侧,联系电话0951-4679486。
(三)资格审查
凡参加报考者需接受现场资格审核。原则上除报考街道办和社区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外,报考郝家桥镇等7个乡镇残疾人专职委员职位的,按照户籍所在乡镇报考相应职位。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五、笔试
1.笔试科目:残疾人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不指定复习书籍)。
2.笔试分值为100分。
3.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当日在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名单公布: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当日在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于当日在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6.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传输、通讯、记忆等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漏本人姓名、籍贯、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
七、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将按照各职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职位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体检或参加考核资格并依次递补。
2.考察工作由市残联组织实施,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递补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将在灵武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美丽灵武”微信公众号公示7天,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
十、工资待遇
参照灵武市临聘人员待遇执行。
十一、注意事项
1.凡涉及本次招聘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残联研究决定。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报考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为了确保联系通畅,报名时除本人常用电话号码外,应另留一个紧急联系人电话号码。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录机关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进行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
5.本公告由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951—4679486
纪检监督电话:0951—4021023
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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