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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寺堡区2022年“基层服务专项计划”补充招募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19 21:11     浏览量:997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民政厅 卫生健康委 司法厅关于实施“学前教师”“城乡社区”“乡村医生”“司法协理”等基层服务专项计划的通知》(宁教学〔2022〕127号)和《自治区教育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民政厅 卫生健康委 司法厅关于落实“学前教师”“城乡社区”“乡村医生”“司法协理”等基层服务专项计划项目待遇的紧急通知》(宁教学〔2022〕221号)要求,现将红寺堡区“基层服务专项计划”补充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额

本次招募“学前教育保教”9名,“乡镇司法协理”2名。服务期限为两年。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

2022年宁夏“三支一扶”招募落选的考生。

(二)招募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

3.学前教育保教岗位须学前(幼儿)教育类、小学教育类、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4.乡镇司法协理岗位须法学类、心理学类、新闻学类、信息技术类、汉语言文学等专业毕业生或当地司法行政部门认为适合从事司法协理员岗位的其他相关专业毕业生。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存在涉黑、涉恶、涉毒、涉赌、涉黄等情形受过行政处罚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和组织处理影响使用的;因个人原因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其他不宜担任学前教育保教、司法协理情形的。

三、招募方式

本次招募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按照“三支一扶”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录取。

四、组织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11月21日上午8:30至11月25日下午18:00。报考人员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以招募邮箱收到报名人员报名信息的时间为准。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招者填写报名表连同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每人限报1个岗位。

1.学前教育保教

邮箱:hsbjy5091878@163.com,联系电话:红寺堡区教育局人事职改办0953-5091878。

2.乡镇司法协理

邮箱:hsf12348@163.com,联系电话:红寺堡区司法局办公室 0953-5098528。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书(专科学历不提供)、高等教育学历网上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相关从业资格证书、“三支一扶”成绩单。以上材料以PDF格式打包后发送到指定邮箱,命名为“岗位+姓名”。

五、资格复审

(一)对应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招人员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11月26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对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1.学前教育保教:红寺堡区教育局人事职改办(405室)0953-5091878

2.乡镇司法协理:红寺堡区司法局办公室(209室) 0953-5098528

(四)资格复审所需资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书(专科学历不提供)、高等教育学历网上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需在有效期内)、相关从业资格证书、“三支一扶”成绩单、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六、体检和公布结果

(一)对拟定招募人员,由红寺堡区“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体检时间,由各主管部门组织相应岗位人员体检,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体检结果互认的规定。

(二)招募结果将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七、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在资格复审、体检阶段中,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应聘者中按照“三支一扶”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最终确定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八、招募人员享受政策

(一)待遇保障

“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间按照《自治区教育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民政厅 卫生健康委 司法厅关于实施“学前教师”“城乡社区”“乡村医生”“司法协理”等基层服务专项计划的通知》(宁教学〔2022〕127号)规定的工资待遇标准发放工资并缴纳社会保险。

(二)激励政策

1.服务期内的“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允许参加机关事业单位、研究生等各类公开招考、招聘。

2.“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按其到基层服务年限计算工龄(以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期限为依据)。

3.“基层服务专项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自主就业的,可享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就业服务;就业困难的,可享受“一对一”就业帮扶;有创业意愿的纳入创业引领行动,享受创业培训、孵化等服务,鼓励创办家庭农场(林场)、农民合作社,按规定享受扶持政策。

九、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募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红寺堡区“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募工作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吴忠市及红寺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发布通知或电话通知,请广大报考人员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募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红寺堡区“基层服务专项计划”招募工作领导小组(代章)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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