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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武口区公开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简章

发布时间:2022-02-16 10:50     浏览量:2195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禁毒工作社会化进程,夯实禁毒基层基础工作,大武口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大武口区禁毒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免费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一)招聘人数:12名。

(二)招聘岗位:禁毒社会工作者。

(三)工作地点:大武口区各街道(镇)、社区(村)。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禁毒工作。

2. 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历专业方向为法律或社会学方向,有一定文字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公安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或曾经从事社会工作3年以上的,学历要求可放宽至高中。

3. 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龄在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002年2月之间出生),身体健康,无染发、无纹身、无生理和心理缺陷,无其他影响日常工作的重大疾病和传染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现役军人;

2. 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 本人、父母及配偶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4. 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 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言论的;

6. 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 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8. 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9. 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前所在单位辞(劝)退解聘的;

10. 从事社会工作或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列为失信惩戒对象的;

12. 其他不适合从事禁毒社会工作情形的。

四、报名方式和程序

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2月15日9:00—2月25日17:00。

(二)报名程序:应聘者需认真逐项填写《2022年大武口区禁毒办公开招聘禁毒社会工作者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连同本人证件照、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照片或扫描件一同发送到大武口区禁毒办电子邮箱jinduban5@163.com。

五、考试内容、程序、时间及成绩计算办法

(一)考试时间:报名资料审核结束后,将以电话、短信、邮箱方式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笔试考试。

(二)考试形式:分笔试和面试各100分,共计200分。

1. 笔试内容:采取闭卷笔试法,内容为时事政治、文化知识、禁毒法律法规、禁毒知识等。根据笔试考试总分成绩,按照聘用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 面试内容: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面试结束后,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面试结果。

3. 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布情况划定分数线,合格人员全部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政审和入职培训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按照《宁夏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体检、政审合格人员须参加为期10个工作日的入职培训,培训后经考试合格的,根据考试成绩排名决定录用人员,未录用的暂时纳入后备人才库,待岗位出现空缺时予以录用。

七、待遇

录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大武口区禁毒办委托保安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大武口区各街道(镇)、社区(村)工作,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为2个月。正式录用后缴纳五险一金。

八、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大武口区禁毒办研究决定。招聘条件、方式、时间等若有变动和调整,以补充公告为准。

(二)对应聘者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冒名顶替、恶意应聘等行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空号、错号、无人接听等电话不畅通情况导致无法通知笔试、面试等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各类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应聘者自报名之日起要做好个人日常健康监测,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境外旅居史人员密切接触。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应聘者,不得参加考试。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五)应聘者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招聘,我单位承诺对应聘者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应聘资料恕不退还。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52-4695038

联 系 人:李燕:13629565299、何佳乐:15109529920

大武口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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