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灵武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禁毒社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正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3.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热爱禁毒工作、责任心强,无违法犯罪记录;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业务素质、服务意识及奉献意识,有计算机基础;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左右矫正视力5.0以上;
5.男性身高1.70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0米及以上,不得有纹身、不得有U型腿;
6.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院校毕业生、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公文写作和计算机专业有特长的优先录用;从事过公安辅警、禁毒社工工作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7.具有灵武市户籍,年龄≤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30日,性别不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工作日受理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二楼(灵武市西平东街东苑小区北门)。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应聘登记表》。
4.报名携带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寸照片5张(蓝底),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咨询电话:
灵武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咨询电话:0951-4771121;
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951-4679486。
(二)笔试
1.笔试人员:通过资格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2.笔试内容:总分100分。
3.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戒毒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禁毒条例》等。
3.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存有异议者可向纪检人员反映。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和招录人数按照1:2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通知: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
4.面试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存有异议者可向纪检人员反映。
(四)考试总成绩
1.考试总成绩构成: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将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进行。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体检或参加考核资格并依次递补;体检费用应聘者自理;
2.体检合格人员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个人征信报告。
(六)公示及聘用
将体检与政审合格人员列入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公示期为期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后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由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后派遣上岗。
试用期为期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劳务派遣人员,考核不合格者即时解聘,取消本次录用,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凡发生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不服从岗位安排调剂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灵武市禁毒社工现行标准执行(含个人应缴五险),自试用期起缴纳社会保险。
五、纪检监督
1.本次招聘工作由灵武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51-4771011)。招聘工作全程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认定和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确保预留的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生要承诺最近7天未到过疫情风险地区,按要求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我的宁夏防疫健康码”,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阴性证明。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者将追究相应责任。
灵武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