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我县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加快推进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职业化建设,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结合永宁县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36名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考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把品德、知识、能力作为评价招考人员的主要取向,委托具有社会管理专业的高校或具有人力资源招聘资质的第三方社会组织(企业)进行招考工作,采取笔试、面试、资历量化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考岗位
1.团结西路街道办所辖社区招考社区“两委”共8名、专职网格员5名;
2.望远镇所辖社区招考社区“两委”共6名、专职网格员15名;
3.李俊镇玉泉营农场社区招考社区“两委”1名;
4.闽宁镇福宁社区招考社区“两委”1名。
三、报名条件
(一)选聘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思想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责任心强,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遵纪守法诚信、热心社区公益事业,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2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永宁县户籍或配偶为永宁户籍的;非永宁县户籍或配偶不为永宁户籍的“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事业单位实习生在永宁县内服务的报考范围可放宽至全区范围内。
5.学历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在永宁县社区工作满2年及以上的可适当放宽);
6.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二)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涉毒、涉赌、涉黄等情形受过行政处罚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使用的;
(3)认定有考试舞弊情形还在暂考期内的;
(4)因个人原因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
(5)我县现任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两委”和专职网格员)及社区“两委”成员辞职未满一届的;
(6)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形。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安排
1.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扫描该二维码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6日上午10:00至2021年12月18日下午6:00,逾期不再接受报考。
3.报名要求:
(1)考生按要求在永宁县2021年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考报名系统内自行填报信息;考生报名时应上传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退伍军人需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中共党员由所在党支部出具党员身份证明一份;具有“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事业单位实习工作经历的提供工作单位证明并附主要领导签字;从事社区工作所需证明的由所服务社区及街道(乡镇)出具;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变更页),以配偶为永宁户籍资格报考的人员,须提供记载配偶信息的户口簿以及双方结婚证(所需报名材料须在公告发布之前取得);
(2)考生提交的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引发的各类后果由考生负责,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责任。
(3)考生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如因考生联系方式变化或不畅通造成延误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资格初审
由招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资格审查期间反馈问题由工作人员在永宁县2021年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考QQ联络群里通知,未看到消息错过报名事宜,责任由考生自负。
永宁县2021年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开招考QQ联络群
(三)资历量化
由招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供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核算得分。资历量化得分总计不突破10分,需由报名人提供相应的印证材料。具体标准如下(同一报考者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
1.取得社会工作者初级证书的加2分;取得社会工作者中级证书的加3分;
2.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加3分;烈士的配偶、子女加3分;现役军人的配偶及子女加3分;退役军人加2分。
3.在社区工作满一年的,每年加0.5分,最多不超过2分。
4.中共党员加3分。
5.心理、会计、法律、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专业人才提供相应的资质证明加3分。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60%,原则上按照1:3的比例开考;面试成绩占40%,原则上按照1:2的比例面试;资质量化10分(按实际量化分数)。
本次招考成绩保留至下次招考之前,未录用人员纳入社区专职网格员人才储备库,当专职网格员出现缺额时由永宁县招考领导小组按照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补录。
1.笔试
(1)内容。本次主要测试考生对从事社区工作必需的理论和实践知识的掌握,内容包括:时事政治、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社区工作知识。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准考证领取:现场领取准考证并签资历量化确认书。
领取时间:2021年12月22日-2021年12月24日;
领取地点:永宁县民政局三楼会议室。
(3)时间地点。笔试于2021年12月26日9:00统一进行,答题时间120分钟,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的考点为准。
(4)成绩查询。考生凭准考证号于12月31日在永宁县政府公众网查询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
由招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按照成绩排名对进入面试的所有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所有证明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委托他人资格复审的,需提供本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若信息出现错误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视为本人填写,责任自负。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1月4日9:00-18:00(“两委”)
2021年1月5日9:00-18:00(专职网格员)
资格复审地点:永宁县民政局三楼会议室;
凡在资格复审阶段出现不符合招考条件的、及其他不能参加面试等情况的均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面试
(1)笔试结束后,按照资历量化得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2的比例分职位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加资历量化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及地点:2022年1月8日进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期间,面试人员严禁携带手机等具有传输、通讯、记忆等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透漏本人姓名、籍贯、家庭情况等个人信息。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及招考岗位要求的能力和经验,同时测试其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反应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精神、气质、举止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及公示
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资历量化得分+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公示成绩时间: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月16日。由永宁县民政局在永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对考生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五)考察和体检。
拟聘用人员提供本人居住地派出所的政审材料,按照任职资格和条件及村(社区)“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制度相关规定,对初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联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体检一次不合格者可以复检一次,不合格者淘汰。对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的招聘岗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乡镇(街道)安排工作岗位,并与受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上岗后,统一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在同等条件下,中国共产党党员可优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生要承诺最近14天未到过疫情风险地区,要求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我的宁夏防疫健康码”,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2.凡各环节未按有关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招考由永宁县2021年公开招考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第三方聘请专家负责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统一阅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5.本公告由永宁县民政局负责解释,电话0951-8032053。
永宁县基层政权与社区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