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申请,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审查,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为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计划为县政府决策咨询服务中心等33个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4人(详见附件1)。其中事业干部31人,项目人员13人。
二、选调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通过考试、考察择优选调。
三、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选调范围为各乡(镇)、县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在职一般干部(含服务期满已转正的各类项目人员,不含教科、卫健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和自收自支人员)。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人员,通过选调考试,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试用期满转正定级人员,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2019年11月30日以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未满年度)。
3.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等资格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24日,共4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报考县政府决策咨询服务中心选调岗位的人员,在统办楼322办公室报名。报考其他选调岗位的人员,在县人社局(县城新西街183号)四楼会议室报名,每个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抽调1人参与报名工作。
3.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2)填写《》(附件2)。
(3)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张。
(4)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岗位。报考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若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4.资格审查。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确认其考试资格,发给《准考证》;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并退回报名资料。《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选调计划人数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比),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取消、合并或减少该职位选调计划,并在崇信县政府网站公布。取消选调计划的,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按照选调资格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为综合类试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2.面试。按各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选调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经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若仍达不到的,可减少、合并或取消该选调职位。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主要考察考生与选调岗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计划协调能力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加试。对报考县政府决策咨询服务中心选调岗位且进入面试的人员,由县政府办公室组织进行加试,主要了解掌握应试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公文写作能力。
4.成绩计算。
(1)参与加试人员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60%+加试成绩×40%计算确定;
(2)不参与加试人员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确定。
(三)考察。按各职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选调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考察出现不合格者,按最终成绩排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体检。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体检。如需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最终成绩排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各选调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最终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报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崇信县政府网站统一公示5个工作日。
(六)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选调资格,空缺的计划不再递补。
五、注意事项
1.崇信县政府网站是发布本次公开选调公告、通知等信息的主要网站,在整个选调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在上述网站及时关注相关公告、公示、通知等有关信息。
2.报考人员要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报名时如实报告近14天外出和身体情况,报名后至考试结束每天上报体温且禁止外出,要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应考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
3.报考人员和相关单位提供的信息必须详细、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崇信县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监督检查
为确保选调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和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933-6102326 监督电话:0933-6121535
崇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