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庆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庆组发〔2021〕7号)有关规定,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为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岗位及人数
1、庆阳市林木种苗管理站,为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在编制、岗位限额内公开选调管理九级岗位职员1名。
2、庆阳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站,为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在编制、岗位限额内公开选调管理九级岗位职员1名、专技十级岗位工作人员1名。
3、庆阳市林业和草原科学技术推广站,为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在编制、岗位限额内公开选调专技十级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
庆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已转正定级且在编在岗人员,干部身份。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的一级科员及以下人员愿意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也可以报考。
三、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备职位所需的年龄、学历及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详见《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表》(附件1);
3、专技十级岗位工作人员须具有林业工程师任职资格证书且聘用在岗(不含乡村20年聘用人员);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能够适应选调岗位工作;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尚在试用期的各类人员;
8、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体检、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至5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及方式: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市林草局610室现场报名登记(具体地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164号),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2)《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A4纸正反面打印,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县区编办、组织或人社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
(3)市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录用文件复印件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组织、人社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4)机关事业工作人员转正定级审批表、现聘岗位备案表、最近工资晋升个人审批表复印件各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本人《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复印件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主管部门或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6)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说明1份;
(7)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
(8)所在单位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1份;
(9)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2寸彩色证件照5张;
(10)近年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等材料。
4、资格审查
市林草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审查结果;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时予以反馈。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按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该职位选调人数比例不得低于3:1。如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
(二)公开测试
公开测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实施。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总分为100分。参加笔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应试。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市林草局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每个职位面试人选与计划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和解决问题等能力,总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测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在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公布。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出现小数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名次。
(三)考察与资格复审
1、考察。依照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考察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市林草局组织实施,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成员通过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与考察对象面谈、政治素质测评、干部职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政治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人事档案资料真实性有问题的一票否决。
2、资格复审。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执纪执法部门意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依次递补考察对象,只递补一次。
(四)人选确定
市林草局党组根据综合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报市人社局审定。
(五)体检
依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调计划的1:1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在市级定点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进行递补并安排体检,只递补一次。若无递补人员,取消本次选调。
(六)公示与调动
拟选调人员确定后,分别在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和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对有反映的,经查实且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选调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以上。情节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选调单位及工作人员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本次公开选调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本次公开选调工作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同时要密切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开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对因通讯不畅或未关注公开选调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凡与选调者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工作人员,应予以回避。
6、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林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7、未尽事宜按照公开选调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人事科:0934-8213849
监督电话:
庆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林草局纪检监察组:0934-8217289
附件:
庆阳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