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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管理中心关于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8 11:10     浏览量:1664

各功能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决定面向全县选调若干名公务员、全额事业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

本次选调为县政府办公室公务员4名,县府办下属事业单位县政府政策研究中心事业人员3名;县大数据管理中心事业人员1名(具体见附件)。

二、选调对象资格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或县全额事业人员在编在岗满3年(含试用期),其中:新录用乡镇(街道)的需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参加本次公开选调需在本单位服务期满2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计算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其中2021年度考核结果统一以称职(或合格)计算;公务员还需满足《永嘉县公务员转任办法(试行)》积分要求。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出)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8.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调程序

(一)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6日(星期四)-7日(星期五)。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的形式。现场报名地点: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行政中心主楼8楼819室),报名邮箱:287090960@qq.com。联系人:叶龙,联系电话:15158536098,机关网:656098。

3.报名需提供材料:报名者根据报考岗位填写《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或《永嘉县大数据管理中心公开选调报名表》(附件3),公务员还需填写《永嘉县公务员转任积分审核表》(附件4,以下简称《积分表》)经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审核后将《报名表》、《积分表》、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扫描件压缩发送至指定邮箱,压缩文件须命名为“选调职位+姓名”。无法提供原件扫描件的材料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并标注“与原件一致”字样。

3.资格审核。用人单位各自负责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报考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转任资格。每个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考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确定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永嘉党建网公示。

2.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2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比例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同分的,一并入围面试。上述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用人单位各自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考生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表》、《积分表》、学历学位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等所有报考材料的原件或经单位审核确认的复印件。

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根据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审核贯穿本次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面试组织。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若遇比例内最后一名成绩同分,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再相等的,优先确定顺序为:①学历层次高者;②年龄轻者。

用人单位各自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四)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录用人员选择的意向,并结合考察情况,按照职位匹配性要求,经用人单位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员分别在永嘉党建网和人选现工作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提交县委组织部部务会议(或人社局办公会议)研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在考察、公示等阶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用人单位商组织人事部门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二)报名环节《积分表》仅需所在单位审核,由县府办统一交组织部审核;

(三)本次选调由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永嘉县大数据管理中心组织实施,由派驻县府办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及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由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永嘉县大数据管理中心解释。公开选调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永嘉党建网。

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永嘉县大数据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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