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南湖区师资交流中心是南湖区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嘉兴市范围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嘉兴市南湖区师资交流中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二、选聘范围
嘉兴市行政区域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语言表达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专业要求:中国语言文学类、教育学类、公共管理类专业毕业;
(四)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2年4月19日后出生);
(五)具有1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公开选聘:在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不满5年的;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未满处分期限的;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网上报名: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南湖区师资交流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经单位同意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文档,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等材料电子文档,打包后以“姓名”命名发送邮件至282625009@qq.com邮箱。除邮件投递报名资料外,报考人员还需扫描右侧二维码,填报考生有关信息。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4月19日。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南湖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对报名人员的年龄、身份、学历等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考试。
特别说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如不足1:3比例的,取消选聘岗位。
2.资格复审:考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需提交《报名表》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考试
由南湖区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试。选聘岗位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超过1:20(含)以上的,进行笔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选聘岗位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之比不足1:20,直接进行面试。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从面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选聘对象,对拟选聘对象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区教育体育局“公告公示”栏中发布公告(http://www.nanhu.gov.cn/col/col1571437/index.html )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聘的,予以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因本人原因未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替补。
五、其他说明
1.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南湖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2.报考人员须用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3.联系电话:0573-82058367
4.监督电话:0573-82838339,0573-82057223
附件:嘉兴市南湖区师资交流中心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嘉兴市南湖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12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