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隶属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当于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财政全额拨款(纳入财政经费保障)。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
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公开选调事业编制人员1名,从事综合文字相关工作。
二、选调范围
选调对象为绍兴全市范围内具有事业身份的在岗在编工作人员。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勤奋,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5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综合文字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文字写作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4.符合省、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的相关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5)从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选聘人员,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6)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7)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岗位及条件
单位 | 选调人数 | 岗位 | 专业要求 | 备注 |
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服务中心 | 1 | 综合文字岗位 | 专业不限 | 须提供3篇及以上个人撰写的综合性材料或个人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刊物发表的文章 |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一)公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3年5月5日— 14 日。报考人员填写完整的《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明等原件PDF 格式扫描件和3篇及以上个人撰写的综合性材料或个人在市级及以上媒体、刊物发表的文章。以上材料打包(文件名为“所在单位+编制性质+姓名”)发送电子邮件到邮箱:771424062@qq.com,联系电话:0575-85130727。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5月14日下午17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根据选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条件初审。
2.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应本人携带《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称证明、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要求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所带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审查不予通过。
资格复审通过人数与选调人数原则要达到3:1(未达到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
(三)组织考试
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综合测试报名人员的综合思维能力、分析判断能力、专业水平、岗位适应程度和个性特征。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由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选调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作自动放弃。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入围体检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或不合格、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不同意等被取消录用资格的,由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讨论决定
根据面试成绩和考察情况,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集体讨论决定选调人选,报批后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未尽事宜由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附件: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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