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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机关事务中心2023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6 2:53     浏览量:1230

根据工作需要,天台县机关事务中心决定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1.天台县机关综合服务中心1人,公益二类,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

2.管理岗。

二、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品德优良,作风正派,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团结协作和乐于奉献的精神。

2.全县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人员,经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同意方可报名,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7年7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水平。

4.截止2023年7月3日,在调动前所在事业单位工作满三周年及以上,乡镇工作须满五周年及以上。有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受到诫勉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

5.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2023年7月7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天台县机关事务中心办公室(天台县行政中心四楼405室,联系电话:83930221)。

3.报名要求:需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交《天台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份,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四、选聘程序

1.资格审查。报名确认截止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员名单。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不开考。

2.考试。采取面试的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岗位适应性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考察。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突出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实绩和岗位适应度。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公示和确定选聘对象。根据考试、考察情况,由县机关事务中心党组确定选聘对象,合格者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调动手续。

五、其他说明

1.选聘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自动丧失选聘资格。

2.为确保选聘工作公平、公开、公正,规范操作,合法有序,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广大群众监督。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83930967、县机关事务中心办公室举报电话:83930221。

3.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机关事务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2023年6月15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天台县机关事务中心选调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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