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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椒江区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28 11:11     浏览量:1418

台州市椒江区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为台州现代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医药高新区管委会)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中心现拟面向全区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及数量

台州市椒江区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文秘岗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行政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发展潜力,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2.椒江区范围内在编在职全额编制事业人员,在机关事业工作满两年(镇街道、公安、学校等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工作表现较好,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擅长机关公文写作,了解基本计算机与网络技术常识,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1.报名办法。凡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台州市椒江区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到台州市椒江区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报名。

2.报名时间、地点。2022年1月5日至1月8日至椒江区西太和路1号台州现代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3办公室报名,电话0576-88516806。

四、选聘方式

资格审查后,将对符合条件者组织考试、考察,择优录用。开考比例为1:3。

五、录用办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各占总分50%计算)。笔试主要测试综合能力素质。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职位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根据两项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选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3.按照选聘岗位成立考察组,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录用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其他

1.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聘:试用期未满;在乡镇(街道)工作不满5年的;从事教师工作不满5年的;其他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

2.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

3.参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台州市椒江区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负责解释。


台州市椒江区循环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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