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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梁干部学院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7 18:03     浏览量:1642

根据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庆阳市人社局《庆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办法(试行)》(庆组发〔2021〕7号)有关规定,南梁干部学院决定从市、县(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调单位为南梁干部学院,单位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市委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在编制限额内公开选调七级职员岗位工作人员1名、八级职员岗位工作人员4名。

二、选调范围

市直、县(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七级、八级职员,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有意愿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乡科级正职、副职领导干部或一至四级主任科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表现突出,特别优秀的,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到大学本科;

5.近三年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具备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违反政治纪律或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7)尚在试用期的工作人员;

(8)未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单位同意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南梁干部学院负责组织,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与资格复审、人选确定、体检、公示与办理调动手续等7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1.报名时间

2022年1月10日(星期一)至1月14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南梁干部学院办公室(办公楼217室)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2)《南梁干部学院202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原件2份(A4纸正反面打印,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加注意见并盖章);

(3)市、县(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录用文件复印件(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或档案部门公章);

(4)工资转正定级审批表复印件(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5)本人《干部人事档案专审表》复印件1份(标注“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主管部门或市、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6)纪检监察部门出具的廉洁自律情况说明;

(7)近期二寸免冠蓝底照片5张。

4.报名步骤

(1)报考人员自行下载打印所需表格,如实填写并送相关部门审核盖章;

(2)报考人员带报名所需资料到南梁干部学院办公楼217室现场报名登记,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报名不得委托他人代报。

5.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计划人数比例不低于3:1。南梁干部学院工作人员依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及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按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参加公开测试。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南梁干部学院负责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能力素质、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100分。参加笔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2.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笔试成绩在甘肃党建庆阳市级平台、《陇东报》、南梁干部学院公众号上公布。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照有关规定降低比例。面试由南梁干部学院组织实施,庆阳市委组织部监督和指导。面试时间、地点以南梁干部学院电话通知领取的《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及综合分析、解决问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能力,总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测试成绩,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并在甘肃党建庆阳市级平台、《陇东报》、南梁干部学院公众号上公布。

(四)考察与资格复审

1.考察。根据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按考察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2:1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南梁干部学院组织实施,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组成员通过查阅人事档案、个别谈话听取意见、与考察对象面谈、政治素质测评、干部职工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量化评分,其中,政治素质20%、工作实绩30%、工作能力20%、工作作风20%、干部职工评价10%。

政治和廉洁方面有问题的一票否决,人事档案资料真实性有问题的一票否决。

综合成绩按测试成绩60%、考察评分40%的比例计算。

2.资格复审。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核人事档案,核实“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听取执纪执法部门意见,了解是否存在回避等影响选调的情形。考察和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五)人选确定

南梁干部学院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向市委组织部报送拟选调人员报告正式函件,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可以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递补一次。

(六)体检

南梁干部学院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结果,在考察对象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组织在市级定点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序进行递补并安排体检,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与调动(聘用)

1.公示。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情况,南梁干部学院召开院务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对象,报庆阳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分别在南梁干部学院和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调动(聘用)。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聘用)手续;对有反映,经查实且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3.报考人员报名后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同时要密切关注网站发布的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对因通讯不畅或未关注公开选调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4.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和举报受理。

5.未尽事宜按照公开选调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934-5380099

监督电话:0934-8237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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