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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金华市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时间:2022-01-25 10:24     浏览量:1865

为加强共青团金华市委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

一、选调岗位、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岗位:团市委机关工作人员1名。

(二)选调范围:面向金华市范围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开选调(不含部省属驻金单位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基本条件:具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身份;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心、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优良,清正廉洁,公道正派;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时间计算到2022年1月31日,下同),工作表现突出,历年年度考核无“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身体健康。

2.岗位条件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28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的,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从事综合文字工作2年以上。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选调程序

1.推荐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至2月1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采取各县(市、区)团委、市机关部门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推荐、报名人员填写《共青团金华市委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详见附件),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任职文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到双龙南街811号工人大厦723办公室报名。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将相关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htswzxb@163.com。邮件名称注明“姓名+选调报名”。

2.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选调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低于1:5的,取消选调。

3.组织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拟选调名额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总成绩按照笔试40%、面试60%计算。若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确认不参加面试,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前,市直单位的报考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其他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部门同意。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考察和体检。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排名先后顺序递补。

5.公示和转任。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由团市委按照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在团市委门户网站(http://tsw.jinhua.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转任审批手续。

三、其他

1.选调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2.报名咨询电话:0579-82469334

共青团金华市委

2022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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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青团金华市委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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