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黄岩区委政法委)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区平安建设指导中心面向全区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选调。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1986年3月17日以后出生)及以下;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功底和口头表达能力,身体健康;
3.新录用公务员应在同一机关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新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在乡镇街道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与招录机关签订最低服务工作年限协议的,按照协议执行。其他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诫勉谈话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责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4.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
三、选调程序
1.报名。采取个人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需填写《黄岩区委政法委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附上免冠2寸彩色电子照片),并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学位学历证明扫描件等)发送到电子邮箱:hyzfw1@163.com (邮件主题请注明选调报名+姓名)。参加笔试前需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核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时间:2022年3月17日—3月31日。联系地址:黄岩区委政法委(黄岩区行政大楼1702室),联系电话:84121201。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方可参加选调。经资格审查,符合选调条件的报名人数达到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开考,不足则取消选调计划。
3.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确定面试对象。选调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缺额人选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面试对象的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5.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6.考察。以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区委政法委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不宜选调的,缺额人选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7.公示、转任。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提交区委政法委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拟选调人员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到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该岗位不再递补。
8.监督方式:黄岩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84120192。
四、其他
拟选调人员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前提下,比照区内同等条件人员确定职级。
未尽事宜,由黄岩区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中共台州市黄岩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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