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选调 浙江

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面向卫健系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8 16:04     浏览量:1416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拟面向宁波市卫健系统公开选调1名事业人员到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工作。现将选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指标

岗位:环卫督查岗位。

指标:1名。

二、选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的范围、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宁波市域内各级公立医院在编事业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优;有较强履职能力,能够适应环境卫生事业工作需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诚实守信,群众公认度高;

2、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3、聘用(含交流)为市卫健系统事业在编人员满7年(工作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2年3月28日);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三、选调的程序和办法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察和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时间:2022年4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点: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阳明街道丰山路199号)六楼组织人事科614办公室。

方式: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及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附后,自行下载)一式两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常识、专业知识及文字写作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指标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普通话水平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合成: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并列的,增加客观题测试,测试得分高者排列在先。

报名人数5人及以下的,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三)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指标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按照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廉政建设情况。如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考察淘汰。因放弃考察或考察淘汰的,在入围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

(四)公示及交流

考察合格者,为拟选调对象。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交流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报名资料须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现场资格审查的,作不予报名处理。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二)拟选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选调资格;

(三)根据相关规定,中层干部交流到新单位后,不再保留中层待遇,且须根据本单位的岗位空缺情况重新确定拟聘岗位及岗位等级(职务);

(四)选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完全符合本次考试相关的防疫标准,凡不能出示健康码绿码,或绿码者有相关症状且无法在考试前排除疫情风险的,选调单位有权拒绝其参加考试。同时,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五)本次选调,如无合适人选,选调职位允许空缺;

(六)本公告由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2715955,13958371919。联系人:胡建

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此文包含下列附件,点击即可下载

1、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

考盟公考申明:凡注明“来源:考盟公考“的所有文字及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考盟公考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信息来源为其它出处时,仅代表原发布机构或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或构成硬性指导建议,也不代表考盟公考赞同其观点,如有侵权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