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并报经有关部门同意,拟面向宁波市卫健系统公开选调1名事业人员到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工作。现将选调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指标
岗位:环卫督查岗位。
指标:1名。
二、选调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的范围、对象
符合选调条件的宁波市域内各级公立医院在编事业人员。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优;有较强履职能力,能够适应环境卫生事业工作需要;廉洁自律,公道正派,诚实守信,群众公认度高;
2、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3月28日及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3、聘用(含交流)为市卫健系统事业在编人员满7年(工作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2年3月28日);
4、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
三、选调的程序和办法
选调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考察和择优选调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时间:2022年4月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点: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阳明街道丰山路199号)六楼组织人事科614办公室。
方式: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口人员持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信息页原件)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境外学历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及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填写《余姚市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公开选调事业人员报名表》(附后,自行下载)一式两份,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常识、专业知识及文字写作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指标1∶3的比例(比例内最后一名分数并列者全部入围,不足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口头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普通话水平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因放弃面试而空缺的面试名额,不予递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合成:
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成绩并列的,增加客观题测试,测试得分高者排列在先。
报名人数5人及以下的,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
(三)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考察。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指标等额确定考察对象。按照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廉政建设情况。如不符合选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考察淘汰。因放弃考察或考察淘汰的,在入围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
(四)公示及交流
考察合格者,为拟选调对象。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交流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选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报名资料须在报名时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相关有效资料而影响现场资格审查的,作不予报名处理。现场报名与现场资格审查,仅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逾期一概不予受理;
(二)拟选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选调资格;
(三)根据相关规定,中层干部交流到新单位后,不再保留中层待遇,且须根据本单位的岗位空缺情况重新确定拟聘岗位及岗位等级(职务);
(四)选调人员参加考试,必须完全符合本次考试相关的防疫标准,凡不能出示健康码绿码,或绿码者有相关症状且无法在考试前排除疫情风险的,选调单位有权拒绝其参加考试。同时,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
(五)本次选调,如无合适人选,选调职位允许空缺;
(六)本公告由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2715955,13958371919。联系人:胡建
余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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