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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区委编办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2 5:11     浏览量:1252

北仑区委编办主要职责为贯彻落实加强党对机构编制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委、市委、区委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职能编制管理的法规、政策。负责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任务,调整优化机构职能编制。其下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相关行政辅助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聘职位

详见选聘计划表。

二、选聘范围及对象

北仑区内正式在编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教育、卫生、垂直管理单位除外)。

三、选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其他条件(详见选聘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6.《宁波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试行)》提出的不得交流的情形;

7.国家或省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面谈、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至2022年4月19日。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可发电子邮件至278837343@qq.com报名。

3.报名者需填写选聘报名表(见附件二),并提供以下资料(以扫描件形式打包上传):

(1)学历证书;

(2)身份证、工作证(或工作证明);

(二)资格审查:在面试前须提交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入围面试。

(三)面试面谈:主要测试面试面谈对象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岗相适度等。

(四)考察: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五)公示、录用:根据面试面谈和考察情况,选聘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聘人选,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面试面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经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可酌情取消选聘指标。

(三)联系电话:邱老师0574-89383274。

北仑区委编办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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