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渭源县司法局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共2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县直及各乡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践行“两个维护”;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计算日期截止2022年5月20日,即1982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3.原有岗位有服务期限要求的必须服务期满,服务年限计算截止2022年5月20日。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具体要求见《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试用期、基层服务期或相关文件有明确规定不能参加选调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1.报名。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定为2022年5月21日至5月23日,在县司法局办公室(县司法局208房间)进行。
本人填写《渭源县司法局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登记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并携带相关材料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
2.资格审查。县人社局与县司法局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未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或填写不规范的,不予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情况将通过电话通知方式告知本人进行公布。若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拟选调人数比例未达到3:1,视情况减少选调数量。
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笔试、面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法律法规运用专业能力、公文写作能力、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笔试于2022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进行,地点在渭源县司法局五楼会议室,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面试。面试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拟进入面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对象名单、时间地点在笔试结束后2日内通知本人并公示。面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公示、试用、调动与任职
1.公示。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对象,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办理手续。试用期满后由县司法局对选调试用人员进行测评,表现良好胜任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3.调动。办理调动手续后,选调人员直接入职。
四、有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1.本选调公告在渭源县党政网刊登。
2.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五、有关纪律和要求
1.本次选调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进行,整个选调过程由县纪委监委、县人社局进行全程监督并做好举报受理等工作,确保公开、公正、公平。
2.本次选调将电话通知各环节入围人员,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3.为保证干部选调工作顺利进行,报名人员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联系人:张涛联系电话:4132127 13993244225